(1)一般聽診:檢查者用耳朵聽取被檢查者身體某一器官發出的音響,如語聲、咳嗽、呃逆、呼吸、啼哭、噯氣、腸鳴、骨擦音等。
(2)直接聽診法:檢查者用耳郭直接貼附在被檢查者的體壁上進行聽診,用這種方法所聽得的體內聲音很微弱。該方法不夠衛生,也不便施行,某些部位更難以用直接聽診,故只有在某些特殊或緊急情況下才采用。
(3)間接聽診法即用聽診器進行聽診的檢查方法。此法方便,可在任何體位時使用,而且對臟器運動的聲音還能起到放大的作用。間接聽診法的使用范圍很廣,除心、肺、腹外,還可聽取血管音、皮下氣腫音、肌束顫動音、關節活動音、骨折斷面磨擦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