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中各種物體所表現出的不同色彩,都是由紅色、綠色和藍色光線按適當比例混合起來即作用不同的吸收或反射而呈現在人們眼中的。所以,紅色、綠色和藍色就是組成各種色彩的基本成分。因此我們把這三個感色單元稱為三原色。
三原色的光譜頻率如下:
標準R:700nm 波長約800~600nm的范圍屬紅光范圍。
標準G:546.1nm 波長約600~500nm的范圍屬綠光范圍;
標準B:435.8nm 波長約500~400nm的范圍屬藍光范圍;
這三個原色的光波在可見光光譜中各占三分之一。三個原色中的一個與另外兩個原色或其中一個原色等量相加,就可得到其它的色彩,其規律可用下式表示:
紅光+綠光=黃光
紅光+藍光=亮紫光
綠光+藍光=青光
紅光+綠光+藍光=白光
R + G = Y 1
R + B = V 2
G + B = 3
R + G + B = W 4
由此可見,三原色的構成和疊加可以概括為以下四點:
1.自然界的色彩是由三原色為基本色構成的,三原色按不同的比例相混合可以合成出自然界中的任何顏色。
2.紅、綠、藍這三種原色是互相獨立的,它們中的任何一種顏都不能用另外兩種顏色混合得到。
3.三種原色的混合比例決定色別。
4.混合色光的亮度等于各原色光的亮度和。
根據上述色光疊加的規律,我們分別將(1)(2)(3)式代入到(4)式中。可得由R+G=Y得R=Y-G(5)
(5)代入(4)得Y-G+G+B=W
Y+B=W 黃光+藍光=白光
由R+B=M得R=M-B(6)
(6)代入(4)得V-B+G=B=W
V+G=W 紫光+綠光=白光
由G+B=C 得
G=C-B(7)
(7)代入(4)得
R+C-B+B=W
R+C=W 紅光+青光=白光
黃光+藍光=白光
紫光+綠光=白光
青光+紅光=白光
Y + B = W
V + G = W
C + R = W
兩種色光相加后如果得到白光,則該兩色光互為補色。與紅光、綠光和
藍光互為補色的三色光分別為黃色、紫光和青光。我們通常稱這三色光為
“三間色”。這三個間色,在可見光譜中,各占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