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差價門的邏輯辨認 事件回放 直營店經銷商區別對待 蘋果經銷商虧損上億元
3月3日,蘋果宣布第一代iPad降價1100元;3月4日,兩周內購買一代iPad的消費者可以返還差價的消息傳開。大多數中國消費者由此第一次知道了蘋果還有價格保護策略:如果自你收到貨物之日起14個日歷日內,蘋果降低你購買的任何產品(促銷/特定/折扣/翻修產品除外)的價格,可以要求退還或貸記對你收取的價格與目前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但這引發了另外一個矛盾:蘋果在華的價格保護僅限于蘋果網店和四大實體店,其他經銷商被排除在外。
這種差別對待令消費者不滿。記者在3·15電子產品投訴網站看到,過去的一周,關于蘋果經銷商拒絕返還差價的投訴驟增,截至3月13日零點,有近三百條投訴。
此舉更令經銷商叫苦連天。有業內人士爆料稱,截至3月10日,蘋果在華的渠道商因iPad一代無預警降價及官方返差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達上億元人民幣。渠道內甚至流傳著一個悲慘的傳說,某家擁有十幾家中型店面的經銷商損失超過一千萬。一批大型賣場自掏腰包加入補差價的行列,據京東商城劉強東透露,他們為此付出了400萬元人民幣。
而有外地經銷商透露,上周蘋果授權經銷商收到一封來自蘋果的郵件,提及的價格保護政策令商家頗為不爽:任何價格保護的提供與否,完全由蘋果自行決定。
蘋果iPad二代濃妝重彩地登場了,不過盛宴不屬于中國的“果粉”們。尤其是一代iPad降價引發的“差價門”還沒有平息。面對雙重標準、服務歧視等指責,面對部分經銷商自掏腰包返還差價的做法,蘋果公司選擇沉默。
習慣制定游戲規則的蘋果,似乎有些傲慢地得罪著龐大的中國渠道商。蘋果想做什么?這種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中國消費者第一次見識了“價格保護”,帶給業界的還有怎樣的啟發?
涉嫌服務歧視,蘋果會被追責嗎?“最終的板子可能打不到蘋果身上,因為消費者只能投訴經銷商”
中消協首席律師邱寶昌指出,無論消費者從哪種渠道購買iPad,都是蘋果公司的用戶,應該享受同等的權益。不能有選擇性地對待,相關的價格保護條款應適用于所有用戶,否則對用戶不公平,也必將傷害用戶的信任與忠誠度。不過他同時指出,要在法律層面上認定蘋果公司違反法律法規有一定的難度。因為經銷商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合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跟蘋果公司沒有關系。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秘書長李易認為,盡管有很多投訴,但是最終的板子可能打不到蘋果身上,因為消費者只能投訴經銷商。
業界專家陳永東也表示,只要是蘋果產品的購買者,蘋果公司就應該公平對待,否則將涉嫌服務歧視。只要是在正規的渠道購買且有相應的發票,就構成了起碼的買賣關系,要補償就應該一視同仁,否則就是服務歧視。
而中國消費者協會常務副會長武高漢指出,關鍵是蘋果公司的承諾里有沒有對消費者進行限制和區分,如果沒有就應該對所有消費者一視同仁。
不惜得罪渠道,蘋果有陰謀?“教育中國消費者,蘋果直營店與普通經銷渠道有什么區別”
“蘋果公司在制造矛盾,以最小的成本推廣網絡商店和直營店。”李易鮮明地指出,蘋果事先應該做過充分的評估,其目的之一是:教育中國的消費者,蘋果直營店與普通的經銷渠道有什么區別,從而樹立自己直營銷售體系的口碑和權威。同時,這也是一種炒作手法,促銷iPad甚至二代產品。“最起碼,給很多非"果粉"造成了一種感覺,"iPad很熱"。”在他看來,蘋果并不在乎經銷商的不滿與消費者的抱怨,矛盾激化的結果將直接提升蘋果線上線下直營店的美譽度,蘋果最終的目的是在中國市場實現八成以上的銷售來自其線上線下的直營店。
近些年,渠道慣壞了本就驕傲的蘋果,唯蘋果馬首是瞻,但“差價門”之后,渠道商們恐怕也會重新思考與蘋果的合作。“這種危機如果換了其他任何一家廠商,后果都是嚴重的,但蘋果不在乎,最根本的是他的品牌硬,他要自己玩這個游戲。”迪信通高級副總裁齊峰表示,之前蘋果只對庫存產品提供2周的價保,突然降價以及兩周差價補償,讓渠道商很難受,“破壞了利益鏈的公平性”。一朝被蛇咬,面對蘋果產品的高額利誘時,有些經銷商萌生出退意。
有爭議仍是榜樣,價格保護能推廣嗎?“普遍的價格保護策略實際上很難執行,因為國內的渠道體系太龐雜。”
李易指出,在美國、歐洲等發達國家市場,蘋果的14天價保不會引起波瀾,因為這些地區的民用消費品基本上享受14天無條件退貨政策。但在中國,消費者第一次見識到了什么是價格保護政策。迫于市場和輿論的壓力,國美、蘇寧、京東、迪信通都同步啟動了差價補償政策,算是開了先河。李易認為這種做法值得提倡和鼓勵,也是榜樣,只是目前在國內還不具備推廣的土壤,“要慢慢來,畢竟這要依賴整個社會的道德誠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認為,目前我國的電子類產品并沒有價格保護的相關政策,定價是由市場和企業主導。在他看來,因為主角是特立獨行的蘋果公司,只是個案,不具備普遍適用性。畢竟蘋果提倡的價保政策建立在其強大的品牌、質量、實力等基礎上,甚至超越了一般商品的屬性,不是一般企業所能望其項背的。
在齊峰看來,普遍的價格保護策略在實際上很難執行,因為國內的渠道體系龐雜,尤其是在流通過程中要消耗一定的時間,最基礎的價保時間難確定。
iPad補差價雙重標準惹顧客和經銷商不滿 新聞晚報
蘋果公司不僅在電子消費市場炙手可熱,近期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上也很“有名”。一場由蘋果公司“降價門”所執行的“雙重標準”,令諸多消費者不滿,也令蘋果公司經銷商苦不堪言。
蘋果退還差價雙重標準遭質疑
3月3日,蘋果公司發布了全新的平板電腦iPad 2,并同日宣布在全球范圍內下調第一代平板電腦iPad售價,其中美國市場降價幅度為100美元,中國市場為1100元。蘋果公司官方表示將對過去兩周中購買第一代i-Pad的消費者提供差價退款。
但由于蘋果公司這一補貼措施只針對其在線商店和零售店購買iPad的消費者,對在經銷商購買的消費者將如何補貼未有只言片語。所以,當不少消費者興致勃勃前去蘋果經銷商處后,才被告知無法獲得差額補貼。
正在上海永樂家電中山公園店購物的消費者王磊對記者說:“我們從正規渠道購買的蘋果公司同樣的產品,為什么不能享受同等的服務? ”
另外,不少消費者也向記者表示,如果自己購買的是水貨而無法享受差價補貼,那無可厚非,可僅僅因經銷商不同而要遭受蘋果公司的這一 “雙重標準”待遇,感覺很不公平。
消費維權專家、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表明,蘋果公司至少沒有盡到充分告知的義務,沒有把在零售店或經銷商購買產品會帶來的不同后果告知消費者,由此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算是一種非典型性的欺詐。 ”
另外,他還表示,蘋果公司的iPad退還差價政策,只針對其在線商店和零售店,而數量眾多的所謂“經銷商”不在差價退還的范圍內,這很容易引發矛盾。因為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許多人根本不知道這些印著蘋果公司統一標志、統一裝修風格的店鋪之間到底有什么區別,如何區分哪家是蘋果零售店哪家又是經銷商。
因此,一場看上去很美的商業銷售策略,在執行后的數天內就造成了市場一片混亂。
談退還差價色變經銷商苦不堪言
蘋果公司官網顯示在內地僅有4家零售店,即北京2家、上海2家。然而,在這兩座城市經過蘋果公司授權的“Apple經銷商”卻有170家,內地共771家。
一位蘋果公司經銷商代表告訴記者,蘋果公司零售店和在線商店售出的iPad數量,占內地市場總銷量中的比例還不足5%,即大部分消費者購買的iPad都來自蘋果的經銷商。
只是,蘋果的“不買賬”行為,令經銷商近期對于iPad都談 “退還差價”色變。
記者從蘇寧、永樂和國美電器等大型經銷商處了解到,自蘋果公司打響降價令后,公司就相繼宣布對3月3日前兩周購買iPad的消費者予以差額補貼,但所拿出的補貼款額都是由商家先行支付。蘇寧和國美電器9日表示,截至目前已經為此各墊付了數百萬元。
如果說大經銷商因為規模效應還有能力提前支付,那一些小經銷商在遭受此次補差價“雙重標準”時,簡直是苦不堪言。
上海太平洋電腦廣場內一家蘋果授權經銷商稱:“隨著蘋果iPhone和iPad的熱賣,公司原先還想大賺一筆,結果由于蘋果公司沒有提前通知經銷商處理庫存,到現在已經損失近20萬元,根本不可能再有能力為消費者墊付補貼差價。 ”另外,記者在詢問了多家經銷商如何辦理iPad差價退還時,得到的回應也是“想要退差價是不可能的。 ”
蘋果冷回應得不償失
蘋果公司亞太區新聞發言人黃昱娜9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針對消費者的質疑和經銷商的損失,公司不予以任何評論,也不對外披露更多關于經營層面的信息。
同時,蘋果公司還一再強調,公司對第一代iPad實行降價,且只有零售店和在線商店能提供差價退還,也不是一項市場新政,而是蘋果公司執行多年的規定。
面對蘋果公司這一 “冷回應”,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如果蘋果公司依然我行我素,而不采取積極回應或處理,除了會令消費者對蘋果公司印象大打折扣外,也會令公司失去一批潛在用戶。
不少消費者還指出,無論是蘋果公司的官方網站,還是零售店鋪,最突出、最醒目的都是產品介紹和品牌標志,與消費者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購買及服務政策,并沒有被安排在明顯的位置。
另外,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購買過或者打算購買蘋果公司產品的消費者,對于蘋果公司 “執行多年的政策”并不了解,大多是一頭霧水。
專家指出,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要求企業在產品更新換代時退還差價,蘋果公司能夠推出這一舉措,應當予以肯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對不同渠道的消費者實行不同的政策,與公平、平等的市場交易原則相背離。身為一家知名的跨國企業,蘋果公司理應對所有消費者一視同仁,不能采用“雙重標準”。
作為經銷商代表蘇寧電器一高層9日向記者透露,目前公司仍在與蘋果公司交涉,如果對方還不愿意支付,將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北京市消協抨擊蘋果公司iPad退差價雙重標準
買自直營店的iPad1可以退1100元,買自授權經銷商的就不給退。3月8日,本報對蘋果公司iPad1退差價執行雙重標準一事進行了報道。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認為蘋果公司這一做法有失公平。
市消協表示,蘋果公司在推出iPad2時注意并考慮到購買iPad1消費者的感受,進行期限內的差價返還,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在其他授權經銷商處購買這一產品的消費者因購買渠道的不同而拿不到返還差價,這種做法欠妥并有失公平。在北京,蘋果公司的直營店僅為少數,大量產品則通過其授權的經銷商經銷。在經銷商處購買蘋果產品的消費者數量眾多。因購買渠道的不同,造成待遇不同、權利不同,形成事實上的雙重標準,對廣大消費者而言顯失公平公正。
對于這種情況,市消協認為,蘋果公司應與其授權的經銷商積極溝通,參照其直營店的返還標準。據了解,市消協目前正在與蘋果公司進行聯系溝通,并將繼續關注這一事態發展。
3月3日,蘋果發布iPad2,并表示此前兩周內購買的iPad1可退1100元差價。但從經銷商處購得iPad1的消費者發現,他們卻享受不到這一待遇。蘋果公司表示,只有從在線商店和直營店購買的iPad1可以退還差價,從經銷商渠道購買的不能退。
馬上就訪 蘋果只補貼特供大總代 中關村經銷商:沒錢賠消費者
晨報訊(記者 張黎明)當市場上正為平板電腦iPad補貼的“多重標準”而爭論不休時,京東商城CEO劉強東昨日再曝內幕,表示京東在對iPad用戶做出補貼時,蘋果公司根本沒有參與,都是京東自己貼錢補給了消費者。
劉強東昨日在自己的多個微博上表示,最近大家對iPad退差價都很關注,“我來說一下內幕:蘋果僅對經銷商在庫未售的部分給予價保,已經售出去的都不給價保的。所以基本上大家都是拿的自己的銀子給客戶價保了,和蘋果毫無關系!”
所謂價保,通常是指廠商對經銷商提貨后的價格保護和補貼。記者昨日從一位在中關村從業多年的經銷商處了解到,目前,蘋果的價格補貼政策只有幾個大型的總代理商才能享受到,“下面的經銷商要從總代手里拿貨,就未必能拿到補貼了。”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京東跟蘋果是怎么談的,但就“村里”的情況而言,能不能享受蘋果的補貼政策,“都得看經銷商跟總代的關系如何,”因此,有的經銷商或多或少能有點補償,但大部分都只能忍受賠錢,自然也不太可能自掏腰包給消費者:“這次太突然了,讓人措手不及,據我所知,村里幾家大的經銷商現在都是賠著的,又怎么可能再賠給消費者?”
昨日21時,蘋果公司供應商江蘇聯建科技的員工楊艷瓊從北京南站踏上回蘇州的火車。她手中攥著的北京朝陽醫院肌電圖檢查結果顯示,正己烷中毒癥狀再度出現(如圖)。早在2月26日,聯建科技就承諾將聯系第三方醫院到蘇州為員工復查身體,但12天過去了,醫生和設備尚未到位。現已有約14名中毒員工分別到北京、上海、安徽等地醫院自費復查身體,但檢查結果卻無情地把他們再次推進深淵。
昨天上午,坐在記者眼前的楊艷瓊神情十分疲憊,從上周五到北京,她和同事姚曉芳就期待著奇跡的發生。但是,3月9日朝陽醫院開具了肌電圖檢查結果,其中一項寫著:“右側正中神經感覺纖維受阻”,這就意味著正己烷中毒這個“毒瘤”仍未從楊艷瓊身體中拔除。姚曉芳的結果是“左上肢神經源性損害”,朝陽醫院為她開具了住院單。
最近一個星期,記者接到多位聯建科技員工的電話,他們先后到上海、北京、安徽等地三甲醫院自費做身體復查,結果所有人都存在復發問題。
2月26日,聯建科技曾承諾,將請第三方醫院到蘇州為員工復查,但12天過去了,此事尚未實現。記者了解到,3月1日,聯建科技曾表示,15日將請北京朝陽醫院的醫生到蘇州為員工復查,這家醫院是員工自己選擇的醫院之一。但昨日楊艷瓊等員工均表示,現在公司也沒有進一步說法,尚不知15日能否如愿進行體檢。
昨天下午,記者兩次撥通聯建科技負責人王家杰的手機,接聽電話的男士表示王家杰正在開會,稍后給記者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得到任何回復。
iPad退差價遭遇雙重標準 經銷商渠道購買無法退
同一廠家生產的同款產品,僅因銷售方不同,消費者受到的“待遇”竟也有天地之別。近日,多位消費者反映,因他們的iPad是從經銷商處購得,廠家發布的退差價規定竟與他們無緣。
我覺得這就是歧視
“下次買東西,千萬要到廠家的直營店和在線商店購買,擠爆他們的門店沒關系,但決不能通過經銷商渠道購買,否則你可能面臨‘雙重標準’。”昨日,消費者王小姐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反映,她2月26日在萬達廣場的蘋果銷售店購買了一臺iPad。3月3日,蘋果發布iPad2,并表示此前兩周內購買的iPad可退1100元差價,但她卻無法享受此“待遇”。
“我覺得這就是歧視。”王小姐說,她聯系過蘋果廠家客服。客服稱,由于她的這臺iPad是購自經銷商,因此無法退差價。“我不理解。我購機的經銷商經過蘋果授權,而且商家的名字就在蘋果官網上掛著,既然官方在線商店和直營店都能退差價,為什么購自經銷商的產品就不能退差價?”
與王小姐遭遇相同的金小姐告訴記者,她也是在3月3日前“兩周內”買的iPad,“蘋果官方同意退差價,這是好事,但為什么要區別對待消費者?我們買的也是蘋果的正品行貨,一分不差,而且大多數消費者的購買渠道都是經銷商,既然宣稱補差價,就該一視同仁。”
經銷商不退蘋果不置評
自蘋果廠家宣布“退差價”開始,記者所了解到的有關“經銷商渠道購iPad無法退差價”投訴層出不窮。昨日,記者在蘋果官網看到,蘋果宣布的“退差價”規定的確將購自經銷商渠道的消費者排除在外。
就消費者的質疑,記者聯系到蘋果在線商店,出乎意料的是,一位蘋果在線商店的客服人員表示,他們早上接到內部通知,只要是蘋果官網公布的94家經銷商,都應該給消費者退差價,“廠家會將差價款給經銷商。”
而下午3點多,記者通過蘋果中國的公關楊女士得知,他們并不知道“94家經銷商都應退差價”的通知,現在執行的還是只有官方在線商店和直營店能退差價的規定。楊女士表示,之所以經銷商渠道不能退差價,是因為經銷商從廠家進貨后,經銷商和消費者屬于他們自己的關系,經銷商愿意如何銷售、退不退差價,蘋果廠家“不予置評”。
昨日下午4點多,記者再次撥通蘋果在線商店的客服電話時,客服表示可能上一位接電話的同事“理解有誤”,的確只有在線商店和直營店能退差價,“不能退差價的消費者只能找經銷商解決。”
律師稱顯失公平公正
昨日,記者從國美、蘇寧等家電賣場獲悉,他們已經在給消費者“退差價”,“這部分錢先由我們支付,隨后怎么解決,再跟蘋果廠家協商。”不過,記者聯系到王小姐和金小姐等消費者購機的銷售商時,對方均表示,他們沒有接到可為消費者補差價的通知。“現在是肯定退不了。”萬達廣場蘋果經銷商斬釘截鐵地說。
對此,消費維權律師王豐昌認為,基于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官方在線商店、直營店和經銷商渠道都是合法渠道,在涉及同款產品的差價退還問題時,消費者卻遭遇不同的待遇。這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說,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公正,“廠家和經銷商理應參照對在線商店和直營店的退差價規定,制定出有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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