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養是把靜脈穿刺獲得的接種到一個或多個培養瓶或培養管中,用來發現、識別或其它可培養分離的(如大腸桿菌、念珠菌屬、霉菌屬等),這些微生物存在于血液中形成菌血癥或真菌菌血癥。在病人的血液中檢測出微生物對感染性疾病的診斷、治療和預后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根據美國CLSI標準,采血次數、采血量、采血時間以及培養瓶被稱為是確保血培養最佳檢出率的4把“密匙”。正確的采血次數、充足的采血量、適當的采血時間和含樹脂的培養瓶對于血培養檢測結果都至關重要。
(一)采血指征
對入院的危重病人未進行系統性抗生素治療時,應及時進行血液培養,病人出現以下臨床表現時可作為采集血培養的重要指征。
1.發熱(>38℃)或低溫(<36℃)、寒戰;
2 .白細胞增多(>10×10^9/L,特別有“核左移”未成熟的或帶狀的白細胞增多)或粒細胞減少(成熟的多核白細胞<1×10^9/L)或血小板減少;
3.皮膚、粘膜出血;
4.昏迷、多器官衰竭;
5.血壓降低、呼吸加快;或同時具備上述幾種臨床表現時應采集血培養。
在評估可疑新生兒敗血癥時,除發熱或低溫外,很少培養出細菌,應該增加尿液和腦脊液培養。肺炎鏈球菌與流感嗜血桿菌菌血癥患兒(特別是2歲或2歲以下的幼兒)一般在門診就診,常伴有明顯發熱(>38.5℃)和白細胞增多(>20×10^9/L)。老年菌血癥病人可能不發熱或不低溫,如伴有身體不適、肌痛或中風,可能是感染性心內膜炎的重要指征。
(二)采血時機
1.盡可能在抗菌藥物使用前采集;對已經使用抗菌藥物的病人,最好在下次用藥前采集;
3.在寒戰和發熱初起(體溫剛剛開始升高)時采血可提高培養陽性率,一旦體溫達到高峰,往往大部分細菌在血中已被清除了,培養陽性率自然就不高了。
3.懷疑血流感染時應盡早采血,不要強調體溫超過39℃才抽血,而錯過時機。
(三)消毒及血液采集程序
防止皮膚寄生菌或環境微生物引起的污染是血培養的關鍵問題。由污染菌引起的假陽性增加了病人抗生素的使用量。在理想的消毒條件下,仍有3%~5%血培養中混有污染菌,它們來源于皮膚(表皮葡萄球菌、痤瘡丙酸桿菌、梭桿菌屬、類白喉群)或環境(革蘭陽性芽孢桿菌屬、不動桿菌屬),一次血培長革蘭陽性芽孢桿菌屬、棒狀桿菌屬、痤瘡丙酸桿菌或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的標本一般視為污染。所以血培養標本采集的無菌操作至關重要。
1.手衛生:洗手或手消毒。
2.準備血培養瓶:一般同時取需氧、厭氧兩者血瓶,檢查血培養瓶有無破損、保質期。
3.皮膚消毒:嚴格仔細消毒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皮膚污染。
采用3步消毒法即酒精-碘酒-酒精模式,以穿刺點為中心向外螺旋式消毒穿刺部位皮膚3遍,保證穿刺點及周圍皮膚無菌狀態,防止皮膚寄生菌或環境引起的污染(消毒范圍為5cm,每遍作用30秒,待干)。
4.消毒血瓶:用75%酒精消毒血培養瓶塞,酒精作用60秒,待干。
5.采血:持穿刺針按常規方法刺入靜脈,另一頭刺入相應血培養瓶內,利用瓶內真空抽取血標本,如用注射器無菌穿刺取血后,勿換針頭直接注入血培養瓶。
如果不能滿足推薦的采血量時,應首先滿足需氧瓶;嬰幼兒血培養一般只抽一瓶需氧瓶進行培養,無需常規做厭氧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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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血液注入血培養瓶后輕搖瓶子以防血液凝固。
(四)采血量和血培養的數量 1.采血量:對從菌血癥或真菌菌血癥病人血培養中獲得的微生物,每個培養瓶抽取的血量是唯一重要的變量。對嬰幼兒和兒童,一般每瓶采血2ml~5ml用于血培養。成人血培養的標本量為每瓶10ml,血液和肉湯比一般推薦為1:5~10。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毫升血液,則陽性率大約有1.3%的增加。 2.血培養的數量:美國CLSI規定: 一套完整的血培養應該包括(需氧+厭氧)×2個部位 血液培養應包括需氧菌和厭氧菌培養,應間隔1小時作2~3次血培養,每次應從不同部位靜脈取血,這樣可使陽性率從65%提高到95%。 2.1懷疑血流感染(BSI)時,正確的操作應該是幾乎同時在不同部位采血培養2套,各自做好標記。這樣血液培養的陽性率可以高達80%左右。而送檢1次5~10毫升血培養的做法,其病原菌陽性檢出率僅為7%~10%。 2.2當懷疑骨髓炎、腦膜炎、肺炎和腎盂腎炎合并菌血癥時,在抗菌藥物使用前從不同部位抽取2套血培養,兩個來源的采血時間必須接近(建議≤5分鐘),各自做好標記。 2.3對不明原因的發熱、某些感染性疾病如心內膜炎患者血液中的病原菌間歇出現,很難捕獲。由三個不同的部位抽取3套血培養或更多的血液標本,每套間隔時間≥1小時,當培養24~48h后若為陰性,則繼續采集2套血培養,提高陽性檢出率。 2.4導管相關血流感染(CR-BSI): (1)希望保留深靜脈導管者:至少2套血培養,其中至少一套來自外周靜脈,另一套從導管采集,兩個來源的采血時間必須接近(建議≤5分鐘),并各自做好標記。 (2)決定拔除深靜脈導管者:從獨立的2個外周靜脈部位,無菌采集2套血培養,同時無菌下取出導管并剪下5cm導管末梢送(實驗室采用Maki 半定量平板滾動培養)。
(五)標本運送 1.已采集的標本應視為潛在性生物危險品,均應置于防漏、防滲、相對密封的容器中收集、存儲與轉運。 2.血培養采樣結束后應由專人立即送至微生物實驗室核收,一般不得超過2小時;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送檢,應將已采集好的血液培養瓶放在室溫,切勿放入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3. 填寫申請單時,一定要標明病人相關信息、每瓶標本采血時間、來源和抗菌藥物使用情況。 血培養瓶可以從所有感染部位,包括感染的體腔、關節間隙、軟組織和病損的皮膚獲取膿液或作培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