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為了將血培養污染最小化,每個實驗室必須具有以下措施:
a 注重血培養標本采集技術的培訓提高,減少污染的發生
b 采集合適的血培養套數以便有效檢出病原微生物,并能正確區分血培養污染;
c 結合醫院血培養開展狀況,建立能客觀、準確評估血培養陽性菌株是病原菌還是污染菌的標準化程序。
血培養污染的鑒別:
1.48小時內僅有這一瓶血培養,則實驗室人員需調取患者資料并與臨床醫生討論可能的臨床價值:病原菌/污染菌/不能確定。除非臨床要求,不做藥敏試驗。
2.48小時內還有另一套或另一瓶血培養,但結果為陰性,則作為污染菌通知臨床,除非臨床要求,不做藥敏試驗。
3.48小時內還有另一套或另一瓶血培養,結果為陽性,如果鑒定結果均為草綠色鏈球菌,則認為是病原菌,做藥敏試驗并將結果報告臨床;如果鑒定結果均為同一種其他潛在污染菌,則其臨床意義不能確定,需與臨床醫生討論其可能的臨床價值:病原菌/污染菌/不能確定。除非臨床要求,不做藥敏試驗。
說明:污染導致的血培養假陽性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即使采用最好的血培養標本采集方法也很難將污染率降至2%以下。血培養假陽性結果將導致不必要的抗生素治療,延長住院時間,增加患者負擔和細菌耐藥性的選擇性壓力。準確辨別污染能極大減少相應的花費,并有利于降低以后的污染率。但就目前來說,判斷血培養污染的金標準并不存在,比如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CNS)既是最常見的污染菌,也是現在常見的菌血癥病原菌之一,其臨床意義的判定仍是一個世界性難題,需要臨床醫生和實驗室人員相互溝通,綜合分析。血培養污染的鑒別主要依靠以下幾個方面:微生物鑒定、陽性檢出時間、重復培養結果以及臨床特征等。
微生物菌種鑒定對判斷血培養污染的價值:當分離出的微生物為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菌、大腸埃希菌以及其他腸桿菌科細菌、銅綠假單胞菌、白色假絲酵母菌時,90%以上是血流感染病原菌。分離出化膿性鏈球菌、無乳鏈球菌、產單核李斯特菌、腦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桿菌、脆弱擬桿菌、其它假絲酵母菌和新型隱球菌時污染的可能性更低。相反,棒狀桿菌、微球菌、氣球菌、芽胞桿菌、丙酸桿菌、草綠色鏈球菌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等很少是菌血癥的病原菌。
血培養陽性瓶數量對判斷血培養污染的價值:心內膜炎或血流感染患者所有或大部分血培養瓶為陽性,相反,血培養污染經常只有一瓶為陽性,這是血培養操作指南中推薦血培養應兩套四瓶(雙瓶雙側)的一個重要原因。可以用以下公式解釋兩份以上血培養的臨床價值:如果一所醫院血培養的污染率為3%,則某患者兩個血培養(不同部位采血)均為陽性且污染同一種細菌的可能性為0.09%(3% X 3%)。
鑒別血培養污染的另一個工具是系統陽性報警時間TTD(Time to Detection),前提是病原菌被檢測生長的時間要早于污染菌,但實際上兩者之間存在交叉,尤其是隨著全自動血培養系統的應用,污染菌檢測生長時間變短,病原菌與污染菌TTD的差別變得更窄,其鑒別價值也就變得更加模糊。
總之,目前血培養污染的判斷仍缺少獨立的金標準,只有通過臨床醫護人員與實驗室的不斷溝通,才能一方面減少將污染菌當作病原菌的機率,另一方面也宣傳了正確的血培養采集、處理方法,進一步減少了污染發生的可能,形成良性循環,才能最大限度的減少血培養污染的發生及其對臨床診治的干擾。
血培養分析質量控制
1.血培養分析前質量控制
包括:病人評估、檢測項目的選擇和申請、樣本采集、樣本運送、樣本接收和處理。
1.1 病人評估
要求:定期統計以下數據,作為質量評估(QA)指標:
a 按照推薦血培養采集數量采血培養的患者所占比例。
b 超過推薦血培養采集數量采血培養的患者所占比例。
說明:一方面,血培養能為患者的診療提供關鍵信息,有十分重要的臨床價值;另一方面,血培養的污染問題難以完全解決,部分低危險患者的假陽性血培養結果將產生不利影響。因此要把握血培養的指征,保證血培養的質量,正確分析其臨床價值。推薦一段時間內采血培養2~3套,如果48~72小時后均未陽性報警,則可采集另外2~3套血培養。不建議把血培養作為療效監測指標每日采血培養。
1.2 血培養標準操作規程(SOP)的制定和培訓
要求:實驗室應與臨床醫護人員共同制定血培養的SOP文件,并持續培訓,以確保臨床醫護人員能正確應用、采集、保存、運送血培養。血培養標準操作規程應包括: 采血指征;采血時機;采血標準流程,包括采血部位、皮膚消毒方法、預防污染措施、采血次數與采血量等內容;標本的保存、運送要求;血培養結果報告及其臨床價值分析規則等。
1.3樣本采集
要求:實驗室應制定血培養標本采集指南,并為采血者提供培訓。定期統計以下數據,作為QA指標:
a 血培養污染率(應低于3%)
b 低于建議采血量的血培養所占比例
c 單瓶血培養所占比例
d 被拒收血培養所占比例
1.4 樣本運送
要求:血培養標本應盡快送往實驗室,從標本采集到運送到實驗室不得超過2小時。定期統計以下數據,作為QA指標:送檢時間超過2小時的血培養所占比例。
1.5 樣本接收和處理
要求:實驗室應制定血培養標本的驗收規程,包括評估是否可被接收、拒收標準、實驗室接收記錄和接種流程等。定期統計以下數據,作為QA指標:拒收血培養標本的臨床溝通文件及記錄。
說明:標本在送達實驗室后要馬上驗收。被拒收的標本需立刻通知臨床。下列情況,血培養標本可以被接受,但必須通報臨床血培養的標本并不理想:培養瓶中標本量不足;血培養的數量不夠;只有單瓶血培養,血液僅在需氧瓶或厭氧瓶中培養。如果血培養的數量超過推薦的標準,也需要通報臨床可能發生采血導致的貧血,并且更容易分離出污染菌。培養瓶中標本量是否合適,可以與未接種標本的同類培養瓶通過秤重或肉眼觀察來判斷。
2.血培養分析中質量控制
要求:對下列各項內容,實驗室必須制訂相應的SOP文件,做出明確而詳細的規定:
a 血培養微生物檢測步驟
b 菌株鑒定及藥敏試驗
c 結果可靠性的確認
d 結果(包括陽性結果和陰性結果)的解讀
e 初級報告(染色結果)、二級報告(初步鑒定)及其與最終報告符合情況,不符合結果的分析、確認以及與臨床溝通
f 可能出現的假陰性和假陽性結果鑒別規則
定期統計以下數據,作為QA指標:
a 專門的危機值報告制度以及相關記錄,能在1小時內將重要結果通知臨床相關人員
b 需要修改的已經通知臨床的血培養結果所占比例
說明:其他一些臨床或實驗室信息對準確解釋血培養實驗結果,避免出現假陽性和假陰性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血培養的數量、采血培養前已經使用抗菌藥物、WBC增多、其他感染部位的陽性培養結果、免疫抑制的類型和嚴重程度、常規血培養無法檢測到的苛養菌引起的感染或常規方法無法發現的苛養菌生長導致的血培養陽性等。
3.血培養分析后的質量控制
包括結果的報告與接收、記錄的管理與咨詢等。
3.1 報告
要求:血培養的報告在發出前必須核對,雙人雙簽;核對后的報告需立即與臨床溝通;報告需使用清晰、標準的術語以減少被錯誤解釋的機率;實驗室主管需每日檢查更正的報告。更正報告的總結必須被定期檢查,作為實驗室質量保證的一部分。
QA指標:須定期與臨床溝通以發現可以改進的機會,旨在提高血培養質量,記錄和評估干預的有效性。
3.2 記錄管理
要求:應建立與血培養有關的實驗室記錄保存方案,明確規定需要保存的記錄、保存介質、保存周期以及保存后的銷毀辦法等。
3.3 咨詢
要求:實驗室主管應能與臨床醫護人員就血培養結果進行討論,或根據患者臨床特征解釋有關血培養的問題,必要時推薦其他的實驗室檢測幫助解釋血培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