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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6-09 16:20 原文鏈接: 血小板功能檢測在心梗診療中的應用

    A、現有的診斷治療措施不足分析

        1)現有診斷不足:現有心梗診斷的標準:1)缺血性胸痛的臨床病史;2)心電圖的動態演變;3)心肌損傷標志物的動態演變:心肌酸磷酸激酶同功酶(CK-MB)、肌鈣蛋白(TnI/TNT)、肌紅蛋白(Myo/Mb)等,其中兩項指標符合即可確診。這些指標均是在已造成明顯心肌損傷的情況下才可檢測出有意義的變化,因此無法在心梗未形成明顯病灶前或造成嚴重損傷前確診,往往錯失早期救治或控制的機會。

        2)現有治療措施的不足:抗血小板藥物是心梗治療的主要措施。現有治療中抗血小板藥物主要還是采用標準劑量或根據醫師經驗,而不是依據患者實際需要,因此難免出現用藥不恰當或毒副作用,甚至由此導致救治失敗。

        B、血小板功能檢測在心梗診斷中的應用及意義

        1)血小板功能指標可在血栓前狀態及血栓形成早期顯著增高,具有較高的預警和早期診斷價值,是現有檢測指標中唯一可以在心梗發生前和病灶不明顯時就可以預警和提示的指標,可以用于血栓前狀態預警及早期診斷。

        2)可準確評價抗血小板藥物療效,有效指導臨床正確選用抗血小板藥物。

        C、血小板功能檢測在心梗診治中的應用

        1)急診:對懷疑急性心梗患者以及中老年急診患者,都應在現有診斷措施的同時立即實施血小板功能檢測及凝血功能檢測。

        意義:可幫助發現血栓前狀態患者,篩查出癥狀或病灶不明顯的早期心梗或其它血栓潛在風險患者。

        2)一般門診:中老年心梗患者中部分癥狀往往不典型,非典型胸痛多、并發癥或合并癥較多,若不細心常會發生誤診漏診。因此35歲以上門診患者均應進行血小板功能檢測及凝血功能檢測,根據檢測評價血栓風險并考慮推薦相應處置措施。對增加或調整抗血小板藥物患者,一般應在用藥24小時后復查確認抗血小板藥應用是否恰當有效;對于血栓風險較輕患者可以考慮抗血小板藥物從稍低劑量開始,一些中藥單藥及復合成藥也具有抗血小板功能,在用藥及檢測時均應考慮。對于大劑量或應用強抗血小板藥物,應增加檢測次數或根據所用藥品說明書進行檢測監控。

        1)心梗確診后治療:血小板功能檢測是重要的監控指標。入院必檢測、改變用藥24小時需要再次檢測確認療效;治療結束(出院前)應再次檢測確認。

        2)對于血栓風險患者,建議最少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血小板功能和凝血功能檢測。

        3)血小板功能檢測不得少于2項;還應同步進行凝血功能及血常規檢測,應根據這些檢測結果綜合分析判斷是否具有血栓或出血風險;在臨床心梗診斷中血小板功能檢測結果應結合臨床癥狀及其它檢測指標;還應注意中藥等其它藥物對血小板功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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