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肝移植手術
肝衰患者由于合并凝血因子減少,纖維蛋白溶解增強及血小板減少癥導致止血功能降低。這種情況在肝移植中由于大量輸血及供者肝在重灌注時的纖溶亢進而放大。
當前的實踐是使用 TEG 指導血小板及其他成分輸血(MalleStt&Cox,1992;Hunt,1998),這將使成分輸血更為經濟與有效(血小板輸注標準委員會,1998)。
7.5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
7.5.1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
推薦(C 等,Ⅳ級)
應該為有威脅生命的出血的患者預先準備血小板輸注,如胃腸道、生殖道出血,出血至中樞神經系統或與嚴重血小板減少有關的其余部位(BCSH,兒童、成人、懷孕婦女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觀察與處理指南)。
* 由于輸后的血小板生存期縮短,為保證止血需大量的濃縮血小板。
另外治療措施如靜脈注射甲基強的松龍、免疫球蛋白應當同時應用,以盡可能減少出血風險,提高血小板數量。
7.5.2 新生兒同種異體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NAIT)
推薦(C 等,Ⅲ級)
出生后臨床疑似 NAIT 病例的適合處理是盡快輸注相容血小板。延擱有效治療將導致嚴重的出血風險(Letsky&Greaves,1996)。不必等待實驗室結果證實診斷。
輸注 HPA-1a 陰性、HPA-5b 陰性濃縮血小板治療使治療耽擱最少,在 95%NAIT 病例中有效。
若輸注 HPA-1a 陰性、HPA-5b 陰性濃縮血小板治療無效,或已知 HPA 不相容是由 HPA-1a、HPA-5b 外的 HPA 類型引起,考慮 使用母親濃縮血小板。這些濃縮血小板須經γ射線輻照(BCSH,1996)。
出生后 NAIT 的另外治療方案不是最適宜的。隨機“盲目”輸血小板不大可能有效(Murphy&Allen,;1997)。只有 1 項研究使用靜注免疫球蛋白治療 NAIT,治療反應率 75%,血小板數在 24-48h 后增加,而在此前嬰兒面臨 ICH 的風險(Mudler-Eckhardt 等,1989)。
必須獲取圍產期醫療部門的信息及建議:是否母親在前次妊娠時有 NAIT 史并正在考慮妊娠。
出生前對 NAIT 更細致的考慮已超出此指南范圍。在上期 BCSH 指南中已作出推薦(Letsky&Greaves,1996)。
7.5.3 輸血后紫癜(PTP)
還未進行過 PTP 治療的隨機對照試驗。在個體中很難區分處理后反應是由于治療或是自發緩解,因此比較各種不同治療措施是復雜的。
推薦(C 等,Ⅲ級)
大劑量靜注免疫球蛋白(2g/kg 持續 2~5 d)是現有的治療選擇,反應率 85%,血小板數目常迅速回升(Becker 等,1985)。
血小板輸注通常不能提升血小板數目。但在急性期可通過大劑量以抑制出血尤其近期接受手術患者在對高劑量靜注免疫球蛋白治療有效以前。在急性血小板減少癥期無證據表明 HPA-1a 陰性濃縮血小板較隨機供者濃縮血小板更為有效,血小板劑量可能較供者血小板類型更重要。無證據顯示急性期輸血會延長或加重血小板減少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