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采血,不污染皮膚消毒劑,采血力求在30s內完畢,并以血液1.6ml與抗凝劑0.4ml相混勻(4∶1誤差不得大于±5%)。在2h內測定,如4℃貯存應在6h內測定。標本中發現任何血液凝塊,就不能用于血沉測定。用血沉管將混勻全血吸至刻度“0”處,將管直立于血沉架上(傾斜角度小于1°),在室溫(18~25℃)避陽光直射無振動之處放置60min后準確檢查沉降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