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活性藥物: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最好在便于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的ICU內進行。
(1)如果液體復蘇后仍不能使患者的血壓和臟器低灌注狀態得到改善,則應給與血管活性藥物升壓治療,而如果患者面臨威脅生命的休克時,即使其低容量未被糾正,此時亦應該給予升壓治療。
(2)對于出現膿毒性休克的病人,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是首選藥物,此外亦可選擇多巴酚丁胺、血管加壓素等。
(3)對于出現心臟低心輸出量時,多巴酚丁胺是首選的心肌收縮藥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處于嚴重代謝性酸中毒情況下(PH<7.15),使用血管活性藥物效果往往欠佳,需積極糾正酸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