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在暗室進行。首先調整病人的坐位,讓病人的下頜擱在托架上,前額與托架上面的橫檔緊貼,調節
下頦托架的高低,使瞼裂和顯微鏡相一致。雙眼要自然睜開,向前平視。光源投射方向一般與顯微鏡觀察方向呈30~50°角,光線越窄,切面越細,層次越分明。反之,光線越寬,局部照明度雖然增強了,但層次反而不及細隙光帶清楚。為了使目標清晰,檢查時通常都是將投射光的焦點和顯微鏡的焦點同時集中在需要檢查的部位上,在作特別檢查時(如側照法,后照法等),則兩者間的關系必須另行調整。如需檢查晶狀體周邊部、玻璃體或眼底時,應事先將瞳孔充分放大,光源與顯微鏡的角度應降至30°以下,顯微鏡隨焦點自前向后移動,被檢查的部位可從角膜一直到達眼底。但在檢查后部玻璃體、視網膜以及眼底周邊部時,如果加用前置鏡或三面鏡,光線射入角應減少至5~13°或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