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診斷標準。由于潰瘍性結腸炎是一種非特異性炎性疾病,臨床表現多種多樣,難以找到典型的臨床特征作出診斷,我國1993年舉行的全國慢性非感染性腸道疾病學術研討會上,根據國際診斷標準結合我國具體情況提出了潰瘍性結腸炎的診斷標準:
①排除細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結腸炎、血吸蟲病、腸結核、Crohn病、放射性腸炎等原因明確的結腸炎癥;
②具有典型的臨床表現,并至少有內鏡或X線的特征性改變中的1項;③臨床癥狀不典型,但有典型的腸鏡或X線表現或經病理活檢證實。
2.嚴重性判斷。Truelove和Witts根據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測定結果將潰瘍性結腸炎分為輕、中、重3型。此評估有助于臨床醫生估計病情,為治療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