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本品是一種高濃度溶液,不可直接輸注。在輸注前,必須與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輸液相混合,然后與載體溶液一起輸注。1體積的本品應與至少5體積的載體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應加入至少500ml載體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濃度不應超過3.5%。劑量根據分解代謝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腸外營養每天供給氨基酸的最大劑量為2g/kg體重,通過本品供給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應計算在內。通過本品供給的氨基酸量不應超過全部氨基酸供給量的20%。每日劑量:1.5~2.0ml/kg體重,相當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體重(例如:70kg體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每日最大劑量:2.0ml/kg體重。加入載體溶液時,用量的調整:當氨基酸需要量為1.5g/kg體重/天時:其中1.2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當氨基酸需要量為2g/kg體重/天時:采用1.6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輸注速度依載體溶液而定,但不應超過0.1g氨基酸/kg體重/小時。本品連續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三周。
不良反應
正確使用時,尚未發現不良反應。當本品輸注速度過快時,將出現寒顫、惡心、嘔吐,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