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型超敏反應就是我們平時常說的“過敏”,屬于速發型超敏反應。該型超敏反應的特點是反應迅速,消退速度也十分快,有明顯個體差異,一般僅造成生理功能紊亂而無嚴重的組織損傷。在臨床上,由Ⅰ型變態反應所致的常見疾病有血清或藥物性全身過敏性休克,食物(魚、蝦、乳制品)所致的消化道過敏反應,藥物性皮疹,花粉或塵螨引起的支氣管哮喘等。
再次進入機體的異物與機體細胞表面的物質相互作用,細胞、組織、器官被激活發生一系列生理變化,進而導致某些生物活性物質如組胺、5-羥色胺、慢反應物質-A等釋放。這些生物活性物質能引起平滑肌收縮、毛細血管擴張、通透性增加和腺體分泌增多。而根據這些活性物質作用的目標細胞和器官不同,可以分為呼吸道過敏反應、消化道過敏反應、皮膚過敏反應或全身性過敏反應。
Ⅱ型超敏反應又稱細胞溶解型超敏反應或細胞毒型超敏反應。機體內的免疫物質與細胞表面相應抗原結合后,在多種免疫細胞參與作用下,導致細胞溶解、組織損傷。例如臨床上常見的血型不符的輸血反應,新生兒溶血反應和藥物性溶血性貧血都屬于Ⅱ型超敏反應。甲狀腺功能亢進是一種特殊的Ⅱ型超敏反應。
Ⅲ型超敏反應又稱免疫復合物型超敏反應或血管炎型超敏反應。異物和體內免疫物質形成中等大小的復合物,既不容易被腎臟濾過后排出體外,也不容易被相應吞噬細胞吞噬,因此較容易沉積到局部器官或血管,進而引起一系列變化。臨床上常見Ⅲ型超敏反應的疾病有鏈球菌感染后的腎小球腎炎、哮喘等。
Ⅳ型超敏反應一般均在接觸抗原24小時后出現反應,故稱為遲發型超敏反應。某些簡單化學物質的接觸性皮炎以及對移植組織器官的排斥反應中均可見遲發型超敏反應。遲發型超敏反應常見類型為化學藥品(例如染料)與皮膚蛋白結合或改變其組成成為抗原,使相應免疫細胞敏感。再次接觸該抗原后,該類免疫細胞獲得了殺傷自身正常組織細胞的能力,從而導致接觸性皮炎。另一個類型稱為傳染性變態反應,常見于結核病等。此外,器官移植的排斥反應、某些自身免疫病等都屬于Ⅳ型超敏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