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無償獻血,有人說,我才不去獻血,真要是自己要用血的時候,我的親人會給我;同時,他們認為輸用親屬的才最安全。而記者近日通過采訪了解到,事實并非如此。
研究表明,親屬間(如父母與子女)輸血后并發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危險性比非親屬間輸血的危險性要大的多。同時,那些伴有嚴重缺陷性疾病的患者,各種白血病患者、早產兒和新生兒換血及宮內輸血的患者、實體腫瘤和一些外科手術患者,如果近親輸血,移植物抗宿主病發病率還會更高。
移植物抗宿主病臨床表現:1、一般輸血或血液成分4~30天,平均21天,多數在1~2周發病。2、表現在面部、手心、腳心出現皮膚紅斑和細小斑丘疹,色澤暗紅、略高于皮膚,然后可遍及全身,常伴有高熱,嚴重者可發生全身紅皮病,形成小水泡和皮膚剝脫。3、在出現皮膚皮疹后,出現惡心、嘔吐、腹瀉伴腹痛等消化道癥狀。4、嚴重病例可出現肝區不適或疼痛、肝腫大、黃疸、肝功能損害、轉氨酶增高。5、本病多治療無效,多數患者因全血細胞減少而死于嚴重感染。
因此,病人的輸血治療應避免使用親屬供者的血液。患者親屬互助獻血后可由中心血站調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