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進行標準循環壽命測試時,在循環次數達到500次后,鋰離子電池容量不應低于初始值的90%,達到1000次后,不應低于初始值的80%,如容量不符合該標準出現衰減過度的現象,則屬于容量衰減失效。鋰離子電池的容量衰減失效分為可逆容量衰減和不可逆容量衰減。其中可逆衰減能夠通過調整電池的充放電制度及改善電池的使用環境等方法恢復損失的容量,不可逆衰減因為是電池內部發生了不可逆的變化產生了無法恢復的容量損失,因此無法挽救。
電池容量衰減的主要原因在于材料失效,也和電池的制造工藝、使用環境等客觀因素有不可分割的聯系。從材料角度來說,造成容量衰減失效的成因有正極材料失效、負極表面SEI過渡生產、電解液失效、集流體失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