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伯格綜合征是根據奧地利兒科醫師漢斯·亞斯伯格命名。1944年,他在研究中首度記錄具有缺乏非語言溝通技巧、在同儕間表露低度同理心、肢體不靈活等情形的兒童。五十年后,它被標準化為診斷依據,但學界對疾病癥狀的界定仍尚不明確。爭議包括,阿斯伯格綜合征是否等同于高功能自閉癥(HFA);造成此爭議的部分原因是因為它的患病率迄今未受確立。學界現計劃廢除亞斯伯格癥舊有的診斷標準,改采用泛自閉癥障礙的嚴重程度量表。
關于阿斯伯格綜合征的定義,阿斯伯格綜合征與高功能自閉癥的相同與否有各種不同的說法。有部分人把阿斯伯格綜合征與高功能自閉癥(沒有智能障礙,或可說幾乎沒有自閉癥)視為相同。也有人認為阿斯伯格綜合征是不論智能障礙的與否,專指沒有語言障礙的自閉癥。但亦有不認同的意見。一般來說,阿斯伯格綜合征患者智力正常,甚至有些是優等生,亦較少出現語言發展遲緩。另外,也有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與學習障礙(LD)等并發的時候。像這種因為有合并障礙而將之歸結為“廣泛性發育障礙(PDD)”的專業人士也在增加。再者依自閉癥譜系看來,屬于介于健全者與低功能自閉癥的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