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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9-04-11 17:55 原文鏈接: 非程序DNA合成檢測實驗

    實驗方法原理非程序DNA合成(Unscheduled DNA Synthesis:UDS)即S期外的DNA合成。

    在一般
    情況下細胞內DNA合成只見于S期,但當處于非S期細胞DNA受損傷時,隨著DNA損傷的修復也將發生DNA合成現象,即UDS。

    在化學致突變物、致癌物作用誘發細胞DNA損
    傷時,也誘導DNA出現UDS現象。

    因此,UDS是檢測環境致突變物、致癌物的短期測試
    方法之一。

    如被檢物具有致突或致癌性,當把同位素標記的DNA前體物加入培養環境中,
    受損DNA仍能在DNA 合成期外,以半保留復制的方式把DNA前體摻入到DNA鏈中,遂可應用同位素技術檢測出來。
    實驗材料

    細胞

    試劑、試劑盒

    EMEM羥基脲胰蛋白酶MNNG

    實驗步驟

    以人二倍體成纖維細胞W1 38 為例

    一、實驗組合
     

    為證實被檢物作用的確切性,應做如下實驗組合安排


    二、放射自顯影法UDS 的測定
     

    1.  細胞培養

    WI-38 成纖維細胞,完全培養液支持物蓋片培養法培養,細胞生長至
    匯合時;


    2.  抑制DNA 合成

    棄舊培養液,加入不含精氨酸的EMEM培養液,繼續培養20~24 
    小時;


    3.  加測試物

    加入10 mM羥基脲(陽性對照加MNNG),培養2 小時;


    4.  H-TdR處理

    2、3、4 每皿內加3H-TdR(5 μC/每皿)后,培養20~24 小時;


    5.  漂洗

    去除培養液,用不含鈣、鎂BSS漂洗;


    6.  制片

    制備放射自顯影標本方法(參考原位雜交基因定位法)固定細胞、涂膠、
    曝光、顯影及染色;


    7.  觀察

    在油鏡下計數,首先要排除S期半保留復制細胞(為銀粒密集覆蓋的細胞
    核),只計數核上的銀粒數目,再扣除本底(每例計數30~50 個細胞),結果以銀粒數/核的均值或含10 個銀粒左右細胞的百分率表示。


    三、液閃計數法


    1.  細胞培養和處理

    人二倍體成纖維細胞:接種在培養皿中培養;


    2.  加培養液、MNNG、羥基脲,以及3H-TdR處理等與前5項相同,自5漂洗后;


    3.  消化

    用0.25 %胰蛋白酶消化、制成懸液;


    4.  液閃計數標本制備

    10 %三氯醋酸處理,將細胞收集在玻璃纖維濾紙片上,無水
    乙醇脫水烤干、置液閃杯中、加閃爍液、置液閃計數儀上計數;結果以dpm/106細胞或cpm/每皿細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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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一、影響UDS的因素

    1.  本底


    與S期DNA合成不同,UDS的量很低,必須將本底控制在相當水平,才能顯示UDS。控制本底的關鍵是減少S期DNA合成;用缺精氨酸的Eagle液培養及羥基脲處理可達到此目的。

    做上述處理后也仍有一定量的本底,其來源包括

    (1)少數S期細胞的半保留復制;


    (2)輕度的微生物污染;

    (3)胞漿線粒體的DNA 合成;

    (4)自然修復;

    (5)3H-TdR非特異性附著;

     

    (6)放射化學雜質;

    (7)胸腺嘧啶催化物的重新利用。

     

    為控制本底,除減少或消除上述因素的影響外,值得注意的是,羥基脲用量過大時也會抑制UDS,并有干擾待檢物的作用。因此,應根據不同細胞選擇羥基脲的濃度和作用時間,至少使已知陽性致癌物作用能在羥基脲抑制本底水嚴時顯示出來。


    2.  藥物特性


    不同致突變物對細胞作用方式不同,誘導DNA損傷的類型也不用。因此,不同藥物的用量及作用時間也不一樣。

    例如,氮芥在10-4M 時,作用淋巴細胞2 小時就能誘發明
    顯的修復合成,而MNNG引起UDS的高峰卻是在作用后的12 小時。

    檢測不同藥物,尤其
    環境致癌物時,應先作劑量反應曲線,選出最佳顯示UDS時間,還要考慮代謝活化作用,避免出現假陰性結果。


    3.  細胞


    當檢測實驗細胞的DNA 修復能力。用紫外線照射50 個細胞,結果以銀粒數/核的均值或含10 個銀粒左右細胞的百分率表示。用二倍體細胞進行實驗時,應先做核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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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一、UDS實驗需用適宜細胞,能表達UDS指示的理想細胞應該具有

    1.  修復DNA 損傷能力;

    2.  能代謝活化致癌物;

    3.  間期細胞比例大,以及取材方便等
    性質。

    但是,并非每種細胞都具備上述要求條件。

    實際上隨細胞的不同各有利弊。常用
    以下幾類細胞


    1.  原代培養大鼠肝細胞

    具有代謝活化致癌物及修復DNA損傷能力,但S期細胞比
    例大,適合用放射自顯影法顯示UDS,不宜作液閃計數。


    2.  人外周血淋巴細胞

    處于靜止期細胞多為顯示UDS的有利條件,但做致癌物篩
    選時,存在個體之間的差異問題。


    3.  人二倍體成纖維細胞

    可用WI-38(ATCCCCL N075),能快速大量增殖,在細胞匯
    合成單層后,發生接觸抑制、細胞停止生長、DNA合成停止;用放射自顯影或液閃計數都能獲滿意的UDS效果,是比較理想的細胞,不足的是不能代謝活化致癌物。


    二、結果評價
     

    UDS反映致癌物對細胞的損傷和DNA修復,可用于檢測和篩選環境致癌物,有人檢測化學物的致癌性,結果證明靈敏度為68%,附合性為69.1%。因此UDS是快速、敏感篩選環境誘變和致癌物方法之一。UDS水平即DNA 修復性計算是以每次實驗105細胞中實驗組和各對照組摻入3H-TdR dpm 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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