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樣品保存
采樣容器要求:
采樣容器根據檢驗項目選用硬質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器具和容器類要先用洗滌劑洗滌干凈,然后用硝酸(1+1)浸泡過夜,最后用蒸餾水沖洗晾干備用。
食品重金屬污染物監測大多是新鮮樣品,容易腐敗變質,應及時處理。固體不應凍結成塊,液體不分層。
6. 樣品的前處理
有些樣品的檢測項目在測定前對其進行分析前處理比較費時,操作過程十分繁瑣,技術要求高,直接影響測定結果。這就要求我們對樣品的前處理應加以特別重視,對不同的樣品及測定項目的不同,應選擇適當的處理方法以滿足測定要求。
1)蔬菜、水果類:
將樣品用清水洗去異物泥土后,自然晾干,取可食部分約500克磨碎混勻或勻漿。
2)肉類:取250-500克瘦肉,磨碎制成勻漿。
3)魚類、海產品類:去頭、內臟、魚鱗,取可食肉約100g,磨碎或勻漿。
4)蛋類:取5-8枚鮮雞蛋,去殼后,攪勻備用。
5)奶類:搖勻后直接取樣。
6)大米:取可食部分約200g,用食品加工機磨碎混勻。
食品重金屬污染物監測樣品都是直接在市場采集,復雜多樣,要經過一定的處理才能開始檢測。新鮮樣品,應及時處理。固體不應凍結成塊,液體不分層。為了減少污染,保證檢測數據準確可靠,樣品的處理過程盡可能簡單、時間也盡量短。
6.1. 樣品稱樣量確定
為了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應根據儀器的靈敏度及采用的檢測方法等具體情況確定樣品稱樣量。
6.2. 樣品的消化
按GB 5009.12-2010操作。固體樣品約稱取0.5∽3g,液體樣品約稱取5.0g于50mL三角燒瓶中,加入10mL硝酸,0.5mL高氯酸,放置片刻,于電熱板上小火緩緩加熱,待作用緩和再升高溫度加熱消化至樣品有機物質分解完全。再加大火力至產生白煙,待瓶口白煙冒盡后,瓶內液體再產生白煙為消化完全。(期間若樣品炭化變黑,補加少量硝酸)。消化液應澄清無色或微帶黃色,最后約剩0.5mL液體,放冷。用去離子水把消化液轉移至25.0mL比色管中定容。
為了降低樣品空白值混酸應配成約(高氯酸+硝酸 1+9)。同時取與消化樣品相同量的硝酸-高氯酸混合液按同一方法做試劑空白試驗。
1)所使用的試劑均為優級純,水為雙蒸餾去離子水;
2)當使用硝酸-高氯酸混合,應注意控制溫度,保持消化液2∽3mL,不要消化至干,否則可能發生輕微爆炸;
3)混酸濃度大概為9+1較為合適,比較有效安全.消解過程既要使樣品消解完全,又要避免損失和污染;
4)含低級醇類樣品,消解前要先加熱揮發醇類,否則發生劇烈反應,甚至爆炸;
5)消化至溶液無色透明或微微帶有黃綠色,如樣品液顏色變棕黑色,應補加硝酸,直到冒出白煙,此時消解完全;
6)上石墨爐樣品消化時最好不用硫酸;
7)消化時每批樣帶3個以上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