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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2-07-15 10:35 原文鏈接: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的支持治療

      包括輸血、促紅細胞生成素(Epo)、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為大多數高齡MDS、低危MDS所采用。支持治療的主要目的是改善MDS癥狀、預防感染出血和提高生活質量。

      1、輸血

      除MDS自身疾病原因導致貧血以外,其他多種因素可加重貧血,如營養不良、出血、溶血和感染等。在改善貧血中,這些因素均應得到處理。

      一般在Hb<60g/L,或伴有明顯貧血癥狀時輸注紅細胞。老年、代償反應能力受限、需氧量增加,可放寬輸注,不必Hb<60g/L。

      2、去鐵治療

      接受輸血治療,特別是紅細胞輸注依賴的MDS患者的鐵超負荷若未采取治療或治療不當,可導致總生存期縮短。

      血清鐵蛋白(SF)測定評價鐵超負荷,能間接反映機體鐵負荷,但SF水平波動較大,易受感染、炎癥、腫瘤、肝病及酗酒等影響。對于紅細胞輸注依賴患者,應每年監測3~4次SF。接受去鐵治療的患者,應依所選藥物的使用指南進行鐵負荷監測,并定期評價受累器官功能。

      去鐵治療(iron chelation therapy, ICT)可以降低SF水平、肝臟和心臟中鐵含量,治療有效與藥物使用時間、劑量、患者耐受性及同時的輸血量有關。SF降至500 μg/L以下且患者不再需要輸血時可終止去鐵治療,若去鐵治療不再是患者的最大收益點時也可終止去鐵治療。常用藥物有:去鐵胺、去鐵酮、地拉羅司。

      3、血小板輸注

      建議存在血小板消耗危險因素者(感染、出血、使用抗生素或抗人胸腺細胞免疫球蛋白等)輸注點為20×10^9/L,而病情穩定者輸注點為10×10^9/L。

      4、促中性粒細胞治療

      中性粒細胞缺乏患者,可給予G-CSF/GM-CSF,以使中性粒細胞>1×10^9/L。不推薦MDS常規使用抗生素預防感染治療。

      5、促紅系生成治療

      Epo是低危MDS、輸血依賴者主要的初始治療,加用G-CSF可以增加紅系反應,持續6周。對無反應者,可加量Epo應用,繼續治療6周。對治療有反應者,一旦取得最大療效,逐漸減量G-CSF、Epo的應用,直至用最小的劑量維持原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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