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農藥緣何禁而不止 編者按: 今年相繼發生了海南豇豆、山東含磷韭菜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國高毒農藥的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存在諸多問題。而此前,農業部曾下發過《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加強農藥監管。但是,高毒農藥為何屢禁不止?市場監管難點在哪?等等。就此,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先后三次赴我國糧食主產區的安徽、湖北、江西等地進行調查采訪。
■農藥管理難題系列報道(1)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日前在調查中發現,在廣大農村地區,由于甲胺磷等高毒農藥相對便宜、農民習慣使用、商家利潤高等原因,高毒農藥一直禁而不止。其實,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從2007年1月1日起就全面停止銷售和使用,2008年,在停止銷售和使用的基礎上,又全面禁止生產。
農民:便宜效果好 “早稻打的是甲胺磷,晚稻和單季稻除了甲胺磷外,還在秧苗下田時打了一次呋喃丹。”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在江西采訪時,程大明(為保護當事人,系化名)如是對記者說。當時,江西省余干縣梅港鄉人程大明正在當地購買農藥。
“今年的蟲子特別多,一般的農藥根本不管用。”程大明告訴記者,往年早稻一般打一次農藥就差不多了,今年他打了兩次,但還是不太管用。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早稻至少減產20%以上。
程大明介紹,村民們都知道甲胺磷有毒。前些年,村子里有人用剛收割回來的谷子喂雞,雞吃著吃著就死了。所以,農民自己吃的糧食基本上都不打農藥或打少量農藥。
“現在市場上的農藥品種實在是太多了,農民根本就搞不清楚。多數情況下,村民們都是看其他人打什么藥,也跟著打什么藥,或者是農藥店配什么藥就打什么藥。”程大明對記者說。
往年在農藥店的推薦下,程大明自己吃的糧食也用過其他農藥。但這些農藥價格不僅比甲胺磷貴,效果也不太理想。
據記者了解,甲胺磷是一種內吸性很強、兼有觸殺和胃毒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由于其殺蟲范圍廣,殺蟲效果好,曾被中國農民廣泛應用于水稻、棉花、小麥等農作物的病蟲防治。由于有機磷農藥具有高毒性,不合理使用易造成農產品污染,且危害人畜安全,國家先后停止銷售使用直至全面禁止生產,但這并不等于甲胺磷等高毒農藥已經退出農藥市場。
“蔬菜管得嚴,不敢亂使藥,但水稻、棉花就不一樣,打什么藥根本沒人管。”在湖北武漢市洪山區青菱鄉一片菜地里,正在蔬菜大棚里給蔬菜打藥的菜農高大伯對本報記者說。
高大伯表示,在附近的村莊,甲胺磷等高毒化學農藥一直在使用,村里多數農藥店也在或明或暗地銷售。
商家:好賣利潤高 “像六六六、滴滴涕(高毒有機氯農藥,1983年禁產禁用)這些早年禁用的劇毒農藥,能不能在其他地方買到,我不知道,但像甲胺磷等近些年禁用的高毒農藥,農民還在普遍使用,附近的農藥店一般都能買得到。”湖北省宜昌市一農藥店老板對本報記者說。
店老板介紹,與生物農藥以預防性為主不同,像甲胺磷等這些高毒農藥起效非常快,往往在農作物上一噴就能看到害蟲死亡掉地,而且什么蟲子都可以殺死,因此深得農民喜歡。
他告訴記者,長期以來,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是防治水稻、棉花等農作物重要害蟲的主要品種,因為使用方便、防治效果好及長期使用而為廣大農民熟悉和掌握。他說,一般情況下,農民都是見了蟲子才打藥,而且,農民評價農藥好壞的唯一標準就是蟲子死了多少和見效快慢。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高毒化學農藥相對較高的利潤,使得農藥經銷商更愿意向農民推薦,也是導致甲胺磷等高毒農藥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
“甲胺磷當然有,沒有這些藥,還搞什么農藥批發啊。”武漢舵落口大市場農資區一家農藥經銷商對自稱前來批發農藥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除了甲胺磷,像3911(甲拌磷)、1605(甲基對硫磷)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農藥,店里都有批發,“不過不是擺在店里賣,而是放在倉庫里,有客戶需要時,直接從倉庫里發貨”。
舵落口農資市場是目前湖北省交易量最大的農資市場,不僅湖北省內各地市農資經銷商從該市場進貨,就連周邊省份如湖南、江西、安徽,甚至是四川、廣東、廣西、山西、陜西等地的農資經銷商也來這里批發進貨。
經銷商告訴記者,在舵落口農資市場,出售高毒農藥是公開的秘密,當地百姓和監管部門也都知道。不過,今年海南豇豆事件后,武漢農業部門對禁用農藥管得比較緊,有時會派人到市場來檢查,所以,現在甲胺磷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農藥一般都不會公開擺在店里賣。
此外,個別農藥生產企業變換手法、違規生產高毒農藥,再加上有關部門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使得高毒農藥禁而難止。
“其實這些農藥的主要成分就是甲胺磷,不過廠家為了規避國家政策,變換了一下名稱,換了一種方式還在銷售。”在該市場9棟一家農藥經銷店,店主拿出一堆農藥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
記者記下了其中一些生產廠家名稱和農藥名稱:深圳金豐源作物科學有限公司生產的甲維?甲胺磷;廈門神農生物科學有限公司總經銷、河南省原陽縣第一農藥廠生產的高氯?辛硫磷等。
多頭管理權責不明 “高毒農藥禁而不止,除了市場有需求外,根本原因還是管理體制不順,企業一直有生產。”武漢武大綠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尹宜農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按照現行法規,國家對農藥生產、經營實行的是“三證”管理制度,即農藥登記制度、農藥生產許可制度和農藥品質標準制度,涉及農業、工業和信息化、質檢等多個管理部門。
“由于這些部門職能交叉,職責不明,造成各部門積極發證,卻疏于監管。”尹宜農告訴記者,我國現有的《農藥管理條例》僅規定了農業部負責全國的農藥登記和農藥監督管理工作,但工信、環保、工商、質檢等部門都從不同角度參與農藥管理,而相關責權并不明確。
以海南豇豆事件為例,事件發生后,曾有媒體記者赴海南進行了調查采訪,發現海南市場上銷售的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農藥,多來自湖北沙隆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的一家農藥生產企業。
據記者了解,湖北沙隆達是國家為保證出口和防止重大病蟲害發生時的應急需要,予以保留的甲胺磷和甲基對硫磷生產企業。按照規定,只有重大病蟲害發生,國家認為有需要使用高毒農藥時,才允許組織生產。
然而,就是這樣一家被允許保留生產高毒甲胺磷和甲基對硫磷的企業,不但將高毒農藥大量銷往國內多地市場,還通過廣東、廣西兩地轉售到海南。事發后,卻未曾見有關部門對此進行追究。
“各個部門都從各自的職能和利益考慮,有利益時都來爭,要擔責時則互相扯皮,從而造成‘誰都管,誰都不管’的尷尬局面。”上述農藥生產企業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這才是當前中國農藥市場亂象叢生的根本原因所在。”
他們認為,如果不改變目前“這個部門管登記,那個部門管生產;你管市場,他管銷售”的現行農藥管理體制,高毒農藥就會在管理的縫隙中屢禁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