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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韓國將修改食品標示相關內容

    食品伙伴網訊 11月26日,韓國KFDA發布了題為《食品等的標示標準全部改正告示》相關行政預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為了便于消費者確認原料名稱、保質期、企業名稱及所在地等事項,以表格的形式或分段進行標示。 2.為了防止消費者將調味香油誤解為芝麻油或蘇子油,往后禁止使用(濃)香油、蘇子(香)油等產品名稱。調味香油是指在食用油脂中添加香辛料、香料、天然提取物、調味品等,以便烹飪或加工時增加食品風味。 3.水果、海鮮等天然食品包裝上可粘貼標簽來進行標示,果蔬加工品類中通過包裝可以確認內容物時,可免除含量標示。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止至12月16日。......閱讀全文

    日本發布《關于食品標示標準》修改單

      9月19日,日本消費者廳發布消食表第317號通知,對《關于食品標示標準》進行修改。基于2018年度《有關食物過敏相關的食品標示的調查研究事業報告書》的內容,將杏仁新設為推薦標示的致敏物質,日本推薦標示的致敏物質由20種變為21種。

    日本發布《關于食品標示標準》的部分修改單

      2020年1月15日,日本消費者廳發布《關于食品標示標準》的部分修改單,根據《食品衛生法》第11條第1項“食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的修改,設定了既存添加劑異麥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規格。

    哈爾濱檢驗檢疫局積極應對韓國新食品標示標準修訂案

       從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哈爾濱檢驗檢疫局積極應對韓國新食品標示標準修訂案。   據了解,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KFDA)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訂案,主要修訂內容為:修改營養成分的標示單位與方法,以及營養成分的標示順序。   哈爾濱檢驗檢疫局三項措

    韓國發布《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單-要求標示凈含量變更的事實

      7月24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4-41號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為了防止誤導消費者,明確規定普通食品中以嬰幼兒為目標食用人群的食品要標明是“嬰幼兒食品”。  2. 允許在混合食用油(類似于我國的調和油)的產品名稱中使用原材料名

    韓國將修改食品標示相關內容

       食品伙伴網訊 11月26日,韓國KFDA發布了題為《食品等的標示標準全部改正告示》相關行政預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為了便于消費者確認原料名稱、保質期、企業名稱及所在地等事項,以表格的形式或分段進行標示。   2.為了防止消費者將調味香油誤解為芝麻油或蘇子油,往后禁止使用(濃)香油、蘇子

    韓國發布《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單

      10月29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97號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由于《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規則》第4條規定了強制標示對象,刪除《食品等的標示標準》中重復規定的標示對象。  2. 刪除立法規定,修改引用規定:a. 刪除標

    日本擬修改特別用途食品的標示許可標準

      7月31日,日本內閣府消費廳發布《特別用途食品的標示許可標準》修改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如下:   1.修改病人用食品的許可標準   (1)基于日本人的飲食攝取標準、現行產品使用實績等情況,修改綜合營養食品的營養成分標準及標準范圍。   (2)追加糖尿病人用組合食品的許可標準   (3)追加腎臟病

    韓國發布《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告示

      11月15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6-146號告示,對《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主要內容如下:   a.擴大生產日期的標識對象,浸出茶經過發酵的情況允許標示保質期。   因浸出茶最終產品的水分含量低,流通過程中質量變化較小,且經過發酵的情況時間越久味道越醇

    韓國發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單

      6月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45號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標示標準》中的相關法律依據和術語,將法律中慣用的漢字詞改為易于理解的法律術語。   2.新設定委托生產貼牌(OEM)健康功能食品的相關標示

    韓國發布《鈉含量比較標示標準及方法》制定告示

      食品伙伴網訊 5月2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7-34號《鈉含量比較標示標準及方法》制定告示,其主要內容如下:   a.制定鈉含量比較標示標準。   1)為比較產品間的鈉含量,設定了生產商計算食品中鈉含量的食品的單位量;   2)鈉含量比較對象食品要考慮食品法典的食品類型與

    飲料生產執行新標準-外包裝需標示成分、含量

    茶飲料、碳酸飲料、含乳飲料……如今,飲料大家庭中的成員越來越多。除了在品種、口味上下工夫,各類飲料在廣告、包裝上也頗費心思。但無論從監管部門的檢測報告還是頻頻見諸媒體的報道中,消費者不難發現,飲料市場存在種種不盡如人意之處:所謂果汁飲料,果汁含量微乎其微;熱銷的茶飲料,味道明顯過淡;碳酸飲料的二氧化

    韓國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

      5月4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8-190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隨著家用便利食品的快速增長,消費者對提供食品中營養成分含量信息的需求在不斷增加,營養標示食品的范圍也在擴大,但因食品生產加工使用的原料栽培地、收獲期等差異,即使是同

    MFDS發布《牛肉、豬肉標示方法和部位劃分標準》部分修改單

      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34號告示,修改《牛肉、豬肉標示方法和部位劃分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隨著《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公布及其實施規則的制定,需對其下級規定涉及的委任法律的名稱及條款進行修改,將當前告示中《畜產品衛生管理法實施規則》變更為《食

    鍵角的標示方法

    共價單鍵化合物在只含共價單鍵的化合物中,如果中心原子的價態是兩價或兩價以上的,分子中就存在鍵角。中學教材中是用兩成鍵原子核間的連線表示共價鍵,用兩連線之間的夾角表示鍵角。例如,在水分子中,兩個H一O鍵之間的夾角為104.50。鍵角示意圖在中學階段,為了便于學生理解,采用這種簡單的表示方法是可行的,上

    韓國擬修改OEM食品的標簽要求

      11月30日,據韓媒報道,11月26日,韓國KFDA發布的《食品等的標示標準全部修改告示》相關意見征求稿中對OEM食品標簽提出了修改意見。   該《食品等的標示標準全部修改告示》相關意見征求稿中要求,韓國食品營業者與出口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簽訂合同,委托生產進口韓文印刷外包裝上標記訂貨者商標(包

    韓國發布2016年度食品安全主要變化政策

       12月29日,韓國KFDA發布了2016年食品、藥品領域主要政策變化,以加強食品藥品等領域的安全管理,讓民眾安心,提高其可信度,其中食品相關主要安全政策如下:   a.2016年1月起,修改餐飲店設施基準,允許設置店中店(Shop in Shop) 形式的復合賣場。   餐飲店或酒店中無須以墻

    韓國發布《畜產品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行政預告

       4月20日,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畜產品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行政預告。   其主要修改內容有:a. 火腿、香腸等肉類加工品強制標示肉含量;b.冷凍或冷藏產品時強制在主標示面上進行標示;c.與“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相統一協調;d.只供貨給加盟店的產品僅標示必要的事項等。   1.

    韓國發布《轉基因食品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征集意見稿

      關于韓國《轉基因食品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告示(案)行政預告(2016.4.21~6.20),多數人持反對意見,對此,6月24日,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就該告示案追加了以下修改內容,意見征集時間延長至7月20日。   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a.擴大轉基因食品的標示對象及字號。   1)標

    韓國將制定《食品等的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內容標準》

      4月19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209號公告,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免受食品的不恰當標識或廣告侵害,增強國民健康,擬制定《食品等的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內容標準》,該標準將對《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令》第3條第2項中食品等的不恰當標示或廣告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圖片來源于

    韓國KFDA發布“食品中殘留獸藥安全管理”相關問答集

      11月25日,據韓媒報道,韓國KFDA為消除消費者對食品中殘留獸藥的不安心理,發布了“食品中殘留獸藥安全管理”相關問答集。   主要內容有:1.獸藥的定義、登記情況 2.殘留限量標準設定方法 3.殘留限量超標時風險等。   獸藥作為治療或預防動物疾病而使用的藥品,分為抗菌劑、驅蟲劑、抗炎癥劑等,

    韓國KFDA將對食品中有害物質進行全面再評價

      8月21日,韓國KFDA發表消息稱,根據《食品衛生法》所制定的“食品基準及規格管理基本計劃”,將進行每5年為一個周期的首次食品規格基準的全面再評價。   這次進行全面再評價時間為2015年到2019年,進行再評價主要內容為食品中的非意圖性污染物質規格基準;農藥殘留規格基準;食品添加劑等規格基準;

    韓國發布《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征求意見稿

      2019年10月24日,韓國食藥部(MFDS)發布了第2019-489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新設定總則及共同標示標準中的規定;  修改個別標示事項及標示標準中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等的相關標示規定;  修改個別標示事項及標示標準中天然狀態食品的相關規定;  

    復原乳相關檢測標準缺失-兩三成液態奶沒有標示

    衛生部重申《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但業界指出復原乳相關檢測標準缺失  新國標難治復原乳“用而不標”  7月13日下午,衛生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乳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情況,再次重申我國已批準公布的66項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與國際標準的要求完全一致。其中衛生部官方網站掛出的《乳品

    “中間體含量”以“成品標示量百分含量”標示合理嗎

    看看藥劑學是怎樣規定的,按照藥劑學的規定,顆粒含量應當使用百分比含量。因為標示百分含量是相對標準劑量規定的相對百分含量。半成品沒有劑量的概念,怎能使用標示百分含量?

    轉基因油應顯著標示

      記者日前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指出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  公告指出,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內商業化種

    韓國發布《轉基因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征求意見稿

      7月11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346號公告,擬修改《轉基因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隨著《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的制定,修改畜產品相關引用條文。  2. 修改畜產品及加工助劑的相關術語定義。  3. 由于限制Non-GMO(非轉基因)

    虛假標示配料信息的處罰通告

      虛假標示配料信息-標簽中配料標示櫻花醬,而實際添加的是櫻花味果味醬的處罰  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粉色蔓越莓吐司”,標簽中配料標示“櫻花醬”,而實際添加的是櫻花味果味醬,因此涉案企業涉嫌虛假標示配料信息,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

    韓國對170個國內外試驗、檢測機關進行檢測能力評估

       30日韓國KFDA發表消息稱,為提高國內外試驗、檢測機關的檢查能力與可信度,將進行“2015年檢查能力熟練度評估”。  此次評估對象為170家實驗、檢測機構,包括KFDA指定的食品、畜產品、藥品(包括草藥在內)、化妝品領域實驗、檢測機構和國外試驗、檢測機構。對微量營養成分等25個項目進行檢測評

    韓國發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見稿

      1月6日,韓國KFDA發布了第2016-7號公告,擬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a.修改食品輻照(Food Irradiation)處理標準。    1)調味干魚/貝類允許使用食品輻照技術殺菌。    2)明確規定谷類食品、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等允許輻照

    臺灣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訂定液蛋衛生標準及標示規定草案

      2019年5月30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081301000號和衛授食字第1081300776號通知,預告訂定《液蛋衛生標準草案》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草案》。  《液蛋衛生標準草案》修訂要點如下:  一、本標準法源依據。 (草案第一條)  二、能使用作為液蛋之殼蛋型態規定。 (草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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