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應證
主要適用于治療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系統感染。
2.泌尿生殖系統感染。
3.胃腸道感染。
4.膽道感染。
5.婦科感染。
6.皮膚及軟組織感染。
7.骨及關節感染。
8.敗血癥。
9.手術后感染。
二、禁忌證
1.對N-乙基西索米星或其他氨基糖苷類藥過敏者;
2.對桿菌肽過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