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核設施退役場址土壤中殘留放射性水平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索 引 號000014672/2022-00300
分 類環境標準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生成日期2022-08-01
文 號環辦標征函〔2022〕27號
主 題 詞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范我國核設施退役后土壤環境管理相關技術要求,我部組織對《擬開放場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規定(暫行)》(HJ53-2000)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生態環境標準《核設施退役場址土壤中殘留放射性水平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部,電子版材料請同時發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蘇自強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10
電話:(010)65646132
郵箱:hssffc@mee.gov.cn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2年7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