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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8-03-30 15:49 原文鏈接: 紹興賀家池部分土壤樣本鈹超標

      在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查結束之后,浙江紹興賀家池被檢測出部分土壤樣本存在鈹超標現象。紹興市環境保護局日前在給一名周邊村民的書面答復中承認,賀家池某區域中“15畝左右坑塘堆土中有14份樣本檢測出鈹超標情況,且超標較為明顯”。

      賀家池原系紹興第二大湖,據稱與唐朝詩人賀知章有關。2017年6月7日,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刊發《賀家池:在“保護”中走向消亡》等一組報道,披露上世紀80年代以來賀家池因抽水、取土形成眾多深坑,進而被堆放建筑垃圾、填土復墾、新建公路,最后湖面由3750畝銳減至不到700畝的情況,引起輿論關注。

      當年8月1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浙江,次日交辦了賀家池生態環境等首批信訪舉報件。此番部分土壤樣本測出鈹超標,發生在督查結束之后。

      公開資料顯示,鈹及其化合物有劇毒。紹興市環保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鈹及其化合物進入人體后形成毒害,賀家池現階段的情形對人體的實際危害不大。受訪專業人士建議,鈹對人體、環境存在較高威脅,應該盡快處理,并查明超標鈹的來源。

      14份樣本檢測出鈹超標且超標較明顯

      賀家池鈹超標是由一次投訴揭開的。

      知情人士透露,2017年11月,賀家池周邊有村民向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反映,賀家池存在傾倒化工污泥、建筑垃圾等問題。此后,該中心將舉報材料轉交給浙江省環保廳,要求組織調查。

      今年2月8日,紹興市環境保護局對舉報村民作出了答復意見。答復意見顯示,針對村民反映的賀家池2號、3號、4 號區域傾倒過化工污泥問題,屬地政府委托浙江環境監測工程有限公司實施了場地環境全面調查,并在舉報者實地指定的區域實施初步取樣,對166份土壤樣本進行全指標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4號區域中15畝左右坑塘堆土中有14份樣本檢測出鈹超標情況,且超標較為明顯,其他土壤樣本均未超標或超過背景點土壤樣本值。”紹興市環保局在答復意見中承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4號區域位于賀家池南側,屬紹興市上虞區境內。與賀家池不少區域一樣,該區域曾是湖面,后來被抽水、取土,形成深坑。在賀家池的規劃里,一條穿湖公路將經過4號區域。2017年6月,記者曾走訪該區域,發現地面有不少近白色、呈黏性的泥狀物。

      一名環境領域專業人士告訴記者,大面積尤其是某個特定場合中出現鈹的情況并不多見,鈹的毒性比較高,屬于全身性的毒,一旦超標的鈹進入人體,對呼吸道、肺等器官都會造成影響,當然,這和人體接觸鈹的劑量、人的個體差異等有關,“不管怎么說,毒性肯定是很嚴重的”。

      該人士還介紹,鈹廣泛存在于各環境載體,可溶解于水,若超標的鈹通過水體傳播,對人體、生態環境的風險都很高。

      超標鈹從哪里來

      紹興市環保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鈹屬于輕金屬,一般以離子狀態存在,需結合成其他的化學物質之后,比如氧化鈹等,再進入人體,方對人體產生毒害。他認為,賀家池部分土壤樣本鈹超標的情況,現階段其實對人體危害并不大。

      那么,出現超標鈹的物質是哪里來的?該工作人員表示不知情。前述環境專業人士分析,鈹超標一般是周邊有鈹合金等化工行業出現不當排放,或者是開采的礦產出現了鈹伴生,不過,有的地方如果未進行嚴格的環境監控,就很難分析出來源。

      此前,有村民懷疑超標鈹物質來自紹興某座礦山,前述專業人士對此認為,必須分析礦山地質報告中是否含鈹,還要分析鈹超標地塊的物質,如果存在鈹的污染源,則必須分析其傳播途徑以確認其與賀家池的關聯性。

      紹興市環保局在答復意見中承諾,該局將按照“實事求是、堅決徹底”的原則,督促上虞區政府抓緊開展4號區域中15畝左右坑塘堆土的詳細調查(含專家評審)工作,并根據評估報告結論指導相關工作的開展。

      紹興市環保局一名工作人員透露,2017年,上虞區政府曾報送材料稱“在做方案”,因此“肯定是要修復的”。上虞區環保分局一名工作人員也表示,如果確實存在污染,區政府“會不惜一切代價去修復的”。

      賀家池周邊村民向記者介紹,近日賀家池4號區域確實出現動工跡象,有關負責人稱是在進行詳細調查工作。

      另有兩塊區域土壤污染問題已處理

      按照前述《答復意見》的說法,2017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之后,賀家池還發現了兩處污染。答復意見稱,舉報人反映賀家池1號、5號區域傾倒過化工污泥,在中央環保督察期間,這兩處區域的土壤污染問題均已查實。

      其中1號區域污染土壤修復工程約30畝,污染物質的傾倒發生在2010年左右。紹興市環保局在答復意見中稱,1號區域已于2017年9月15日起實施修復工程,目前修復工程已基本完工,準備組織驗收;該局將指導、督促該區域所在的袍江開發區,盡快完成對約30畝污染土壤修復工程的驗收。

      答復意見還顯示,關于5號區域,檢測結果顯示該地塊表層土壤有受到印染污泥等物質污染的情況,深層土壤未檢測出受到印染污泥等化學物質污染的情況,挖掘采樣時,袍江開發區已組織力量對發現的印染污泥等物質進行了清運并規范處置。

      記者注意到,針對《中國青年報》此前報道及相關村民反映的部分情況,紹興市政府日前作出了公開回應及處理。

      此前,本報報道,賀家池內西側的深坑被紹興市選作泥漿處理的場所。2017年8月13日,在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賀家池信訪舉報件的次日,紹興市住建局要求,紹興建筑副產品再生利用中心停運新的泥漿,同時抓緊處理泥漿存量、加快生態恢復。浙江省信訪督辦第5小組,則會同紹興市重點研究賀家池環境問題,確定了“企業停產、外圍修復”等方案。

      對于《中國青年報》及一些村民反映的湖中“造路”一事,2017年12月,紹興市政府官網在“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回應,該路系經審批建設的群賢路東延公路工程,在2015年批復實施的《紹興市賀家池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中已經明確,屬推進紹興市三區融合的重大民生工程項目,工程實施中,充分考慮了賀家池水系連通。

      對于本報報道及部分村民反映的“填湖造田”,紹興市政府官網解釋稱,這屬于農村土地整治復墾,2012年以來,先后有6個項目經浙江省政府或上虞區政府審批實施,共計40.45公頃;2017年6月,經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對反映情況核查認為,項目地類情況符合立項條件,實施符合相關規定。

      該官網還表示,按照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明確的“8月底前恢復400畝水面”時間要求,上虞區政府及時組織工程實施開壩放水,對于一些村民擔心的“湖底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化工污泥沒有處理”,官網回應稱,開壩放水過程中,地表未發現大量生活垃圾和化工污泥被淹沒,為進一步核實情況,上虞區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實施全面環境調查評估。

      根據紹興市水利局公布的數據,截至2017年12月,賀家池已恢復水域面積1000余畝,現有水域面積合計1700余畝,完成當年水域恢復計劃的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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