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這句俗語深刻地道出食品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健康和生命。能否保障食品安全,讓人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對老百姓而言是“天大的事”。正因為如此,食品安全只要出現一點風吹草動,就會引發很高的關注度。日前,歐盟委員會通過一攬子立法提案,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執行力度。
食品安全問題是一個全球性難題,世界各國都在積極探索如何使食品安全監管更行之有效。與此同時,一些國家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積累的經驗值得借鑒。
美國:注重源頭控制
為建立“從田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目前不少國家和地區已將監管觸角延伸到食品原產地。在源頭控制方面,美國的做法或許可以借鑒。
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歷來通過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駐飼養場及食品生產企業等方式,實現從原料采集、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及售后等各環節的全程監控。
不過,即便有全程監控,食品安全事故依然時而見諸報端。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公布的數據顯示,美國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次數近年來已上升至平均每年約350起。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2009年奧巴馬上臺后不久便開始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
當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2009年食品安全加強法案》,進一步擴大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的職權,并對食物在種植、收獲、流通等方面設定相應的標準,以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源頭控制是重要內容。同時,作為食品進口大國,為從源頭上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性,FDA、馬里蘭大學等機構于2011 年9月15日聯合成立國際食品安全培訓實驗室,對來自全球各地的科學家進行檢測技術、食品安全標準、監管政策等方面的培訓。
有效的源頭控制,為全方位、立體式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構建建立起第一道屏障。
歐盟:強調可追溯制度
歐盟通過實施可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從生產到銷售各個環節的追溯檢查,有效提高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效率,并對食品行業從業者形成有力約束。
可追溯性的提出源自歐洲的瘋牛病問題。1996年3 月6 日,英國政府承認瘋牛病對人類有致命危害,導致短短幾個月時間歐盟多國的牛肉銷售量下降70%,給歐盟農業尤其是畜牧業帶來巨大損失。同時,輿論也對食品監管部門造成巨大壓力。在此情況下,歐盟從1997年開始逐步建立起食品可追溯制度。
可追溯性,通俗講就是要求食品配有“身份證”。歐盟委員會于2002年1月制定的《基本食品法》中,可追溯性被解釋為: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各個環節中,對食品、飼料、食用性動物及有可能成為食品或飼料組成成分的所有物質的追溯或追蹤能力。
歐盟《基本食品法》第18條明確要求,凡是在歐盟銷售的食品必須具備可追溯性,否則不允許上市。食品、飼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動物以及其他所有計劃用于或預計用于制造食品或飼料的物質,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所有階段都應建立可追溯性制度。
除《基本食品法》外,歐盟其他一些法規也對食品的可追溯性提出要求。比如,第852/2004號法規規定,飼養動物或生產以動物為原料的初級產品的食品業從業者,必須保存有關信息的相應記錄;第89/396號法規規定,食品必須作標記以確定批次;第1907/90號、第1906/90號與第2295 /2003號法規對蛋類及禽類的可追溯性作出具體規定;第2065/2001號法規及第2200/196號法規分別對魚類和水果蔬菜的可追溯性提出具體要求;第1830/2003號法規還對轉基因食品的可追溯性及由轉基因產品生產的食物和飼料的可追溯性作出特殊規定。
日本:不斷完善相關法規
健全法律法規,運用法治手段,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日本早在1948年就頒布《食品衛生法》。雖然不是最早實行食品法的國家,但日本十分注重對相關法律的完善與補充,使制度更具針對性與可操作性,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據不完全統計,自1995年起,日本先后對《食品衛生法》進行過十多次修改。同時,橫向來看,日本與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斷擴充,目前直接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已有二十多部,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領域。
上世紀70年代,日本養殖業及種植業大量使用農藥化肥導致食品遭受污染,政府立即啟動修法程序,制定針對多種農藥殘留的標準,加強對食品中農藥殘留物的安全管理及對農藥的毒性測試。
2000年6月,日本某乳品公司曝出食物中毒與消費欺詐事件,當時該公司產品導致的食物中毒者超過1.4萬人,成為日本有史以來最嚴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有分析稱,該事故正是由于日本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方面的漏洞所致。這一事件很大程度上推動日本政府在2003年制定并開始實施《食品安全基本法》。 2003年7月,日本又成立直屬內閣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由7位公認“能不受他人左右”的專家組成,擁有對農林水產省、厚生勞動省進行監督與檢查的權力。
加拿大:違反召回令被視為犯罪
一旦食品安全事故露出端倪,及時必要的召回,有利于穩定消費者情緒,將損失盡可能降低。嚴格的召回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加拿大是食品召回制度較為完善、較為嚴厲的國家之一,從負責機構、召回程序到召回等級,都有嚴格的規定。
該國食品檢驗署的食品安全和召回辦公室負責對食品召回進行統一決策、對食品突發事件的監管以及與國際食品緊急事故辦公室的聯絡。該辦公室設有國家級的食品召回官員、地區召回協調員及區域召回協調員。
加拿大食品召回分為自愿召回與強制召回,后者需食品檢驗署發布召回令,違反召回令被視為犯罪。召回程序分為5個階段:調查確認危害性存在、確定風險管理戰略、實施召回并在必要時進行新聞發布,核實召回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續跟蹤檢測。根據危害健康程度,食品召回分為三級:一級召回適用于食用不安全食品后,存在嚴重危害健康甚至導致死亡的可能性情形,需發布警報;二級召回適用于食用不安全食品后,有可能造成短期內有害健康的后果,或造成嚴重危害健康后果的可能性較小的情形,可以發布警報;三級召回適用于食用不安全食品后,基本上不會導致任何有害健康的后果的情形,一般不需要發布警報。
2011年4月,加拿大東部幾省曾出現大腸桿菌感染案例,14名消費者患病,其中1人死亡。調查后發現,患者均食用過某企業的核桃產品。隨后,該企業迅速從已知銷售區域召回全部可能受到污染的核桃產品,同時發布健康危害警報,列明產品種類、品名、品牌、包裝規格、批次、保質期、出廠日期、經銷商、零售店等信息,向消費者說明大腸桿菌感染可能引起的各種病癥和嚴重情況下可能致死的后果,并公布信息咨詢電話等。雖然加拿大公共衛生局在其后的調查中并未確定核桃是唯一的致病源,但食品檢驗署仍將可疑核桃全部召回,并在第一個警報發布后的幾天內連續發布兩個警報,以擴大召回的地域范圍。
英國:出狠招重罰違法者
確保食品安全,不能完全依靠市場自律。面對食品安全問題,通過嚴懲以提高違法成本,被認為是解決食品安全最有力的措施之一。
雖然有著詳盡的食品安全法規,但英國的食品市場也曾一度因近一成的食品出現假冒偽劣現象而遭遇信譽危機。為整頓食品安全,重建消費者信心,英國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是嚴懲違法者。英國政府規定,食品加工者若在食品安全上出現問題,通常會被處以5000英鎊(約合人民幣4.7萬元)罰款或3個月以內的監禁;若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損害,將被處以最高2萬英鎊的罰款或6個月監禁;情節和后果十分嚴重的,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無上限罰款或2 年監禁。
2006年,某糖果制造商被指在英國及愛爾蘭出售含“微量”沙門氏菌的巧克力。雖然該企業稱,巧克力這類食品中只要沙門氏菌含量低于“警戒水平”就很安全,但英國微生物安全顧問委員會表示,這種辯解不能成立,因為沙門氏菌并不存在感染的最小劑量,安全水平這一概念就更加無從談起。最終,該企業召回在英國和愛爾蘭銷售的100多萬塊巧克力,并被判處100萬英鎊罰款。(凱文)
相關鏈接
三大食品安全監管模式
依據各自國情,世界各國通過立法建立不同類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體系,這些體系雖千差萬別,但基本模式不外乎以下三種。
1、多部門分工監管
食品安全監管多部門分工模式的代表是美國。美國聯邦及各州政府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職能的機構有2O個之多。但其中最主要的,具備制定食品安全法規和進行執法監管的聯邦行政部門有5個:衛生與人力資源服務部的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農業部的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和動植物健康檢驗局 (APHIS)、環境保護署(EPA)、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
FDA主要負責除肉類和家禽產品外美國國內和進口的食品安全;FSIS主要負責肉類、家禽及相關產品和蛋類加工產品的監管;APHIS主要負責保護和促進美國農業的健康發展,執行動物福利法案以及處理傷害野生動植物行為的案件;EPA主要監管飲用水和殺蟲劑;CBP主要與聯邦管制機構合作執法,確保所有貨物在進入美國時都符合美國法規條例的要求。
在這種多部門管理的模式下,農業部的管理環節也涵蓋其管理的農產品(肉、禽、蛋)的生產、加工、銷售乃至進口環節。
2、單部門主導監管
目前,各國食品安全監管主要以單部門主導模式居多。比如,加拿大1997年3月通過《食品檢驗署法》,將原來分別隸屬于農業部、漁業海洋部、衛生部和工業部等四部門中的檢驗業務剝離出來,在農業部之下設立一個專門的食品安全執法監督機構——加拿大食品檢驗署(CFIA),統一負責加拿大食品安全、動物健康和植物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加拿大食品檢驗署負責農業投入品監管、產地檢查、動植物和食品及其包裝檢疫、藥殘監控、加工設施檢查和標簽檢查。
3、專設部門獨立監管
食品安全監管專設部門獨立模式以英國為典型。1998年,英國政府發表白皮書“食品標準局——變革的動力”。白皮書指出政府有必要設立標準局,以結束食品安全和標準發布管理方面混亂不明的狀況。其后頒布《1999年食品標準法》,于2000年4月成立了一個獨立的食品安全監督機構——食品標準局 (FSA)。
FSA的宗旨是保護與食品有關的公眾健康和消費者的利益,該局遵循三大指導性原則:消費者至上,開放性和參與性,獨立性。它的使命是與地方當局合作,借助肉食品衛生局(MHS)的工作對食品安全和標準有效地進行實施和監督;采用準確和明示的標識支持消費者選擇;就食品安全、營養及食用向公眾和政府提供咨詢。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該部門完全獨立于其他中央政府機構,全權代表英王履行食品安全執法監管職能,并向英國議會報告工作。
其主要職能如下:一是政策制定,即制定或協助公共政策機關制定食品(飼料)政策;二是服務,即向公共當局及公眾提供與食品(飼料)有關的建議、信息和協助;三是檢查,可對食品和食品原料的生產、流通及飼料的生產、流通和使用的任何方面進行監測;四是監督,即對其他食品安全監管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評估和檢查。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中向好,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近期發生的“甲醛白菜”“敵敵畏消殺”“藥水楊梅”等嚴重沖擊食品安全底線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2026年第6號公告,發布50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修改單。新發布標準以防風險、保健康、促發展為導向,細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管控要求,既是消費者......
繼藥品安全領域檢驗檢測設備更新項目之后,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食品安全領域檢驗檢測設備更新項目也于近日公布中標結果,3個標項合計中標金額1090.1萬元。本次采購以液相色譜串聯質譜儀為核心,沃特......
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我委制定了《202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同時提出以下要求......
據“市說新語”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就2027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廣大消費者可在2026年9月14日前,登錄市場監管總局官網(https://www......
202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印發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全鏈條監管落地落實,涌現出一批有力度、有深度、有效度的創新做法。為持續分享交流經驗......
廈門市湖里區聯合調查組8月24日發布情況通報:媒體報道我區一家場地消殺服務企業涉嫌違規開展消殺業務。此前,我區已接到群眾舉報并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組當日對該企業消殺用品抽檢取證,查扣企業剩余庫存藥品。......
針對輿論關注的河北省張家口市康保縣“白菜收購環節蘸取甲醛溶液”問題,國務院食安辦、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導屬地調查核實,依法從嚴從快處置,對涉事白菜流向進行追查,嚴防問題產品流入......
美國雅培公司20日說,已就旗下早產嬰兒專用配方奶粉被控致病的訴訟達成一項6.7億美元的和解協議。這起訴訟由3家律師事務所發起,代表約2000名原告向雅培提出索賠,包括先前已贏得個人訴訟的伊利諾伊州女子......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2474批次樣品,檢出47批次樣品不合格。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一)寒漿子(經營者為黑龍江樂逍遙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機APP)銷售的、標稱黑龍江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