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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5-09-09 15:58 原文鏈接: 高教評價模式改革應進行向度調整

      張繼明

      作為高等教育體系的核心要素,評價模式改革在推動我國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關鍵的作用。近年來,我國在這一領域相繼出臺了多個重要文件和舉措。

      可以說,當前我國已處于以全面評價牽引高等教育體系優化和高質量發展的階段。在這一階段,高等教育評價在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也在實踐層面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亟須從問題出發,深化評價改革與創新,構建現代化的高等教育評價體系。

      困境:教學、科研失衡現象仍嚴重

      作為高等教育的中心任務,人才培養無疑是高校最重要的一項工作。相應的,高校教學評價中關于教學能力或質量的評價也應是相關工作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現實中,此類工作評價形式化問題一直存在,表現在以促進學生發展為取向的教學觀、質量觀流于表面,立德樹人導向模糊,評價指標不能全面、準確反映學生的綜合素養與核心能力,甚至用一些可視化、可測量的指標,取代學生真正意義上的發展,致使德行、責任與創新能力等核心要素難以進入評價體系。在創新型人才培養評價上,依舊奉行知識本位的評價標準,尤其是在拔尖創新人才培養上,尚未建立起科學的識別與評價機制。

      與之相應的是,對教師教書育人真實效能的評價也在很大程度上處于空缺狀態。

      部分高校在淡化教學品質的同時,片面強調并不斷強化學術評價。一方面,這種評價體系導致了科研與教學的對立,割裂了二者之間的內在關聯,成為高校教學質量缺陷的根源;另一方面,學術評價高度量化,“工分制”評價難以體現教師創新學術的內在動力,科研“短平快”傾向嚴重,也在一定程度上誘發了學術不端。

      對于學科而言,作為高校辦學的基本單位,當前的學科評估過于強調知識生產功能,導致學科內涵被窄化。知識生產又主要依賴于可量化、產出效率高的學術成果,這種以“批量制造”為特征的建設模式使學術質量陷入困境,并進一步引發學科生態失衡。部分熱門學科持續獲得資源投入,而基礎學科、新興學科和特色學科卻明顯投入不足,從而使顛覆性理論與技術難以取得突破,學科結構呈現封閉、滯后、老化趨勢,致使高校的特色辦學與差異化發展理念難以真正落實。

      同時,在質量、特色與貢獻日益成為高校評價重要標準的背景下,高等教育評價在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質量評價上,依舊未擺脫以規模和速度代替質量的傳統思維,標識質量與創新評價的指標十分匱乏。

      在基于貢獻的評價上,不僅指標設計明顯缺失,而且在封閉化辦學條件下,評價指標難以反映高等教育在科技成果有效轉化、服務國家和地方戰略需求方面的實際效能。

      此外,高等教育評價往往片面強調管理而忽視服務。評價者主要以行政權力為驅動,以督導、考核為基礎,以績效與利益分配捆綁為手段,激勵被評價者不斷加大投入和提高效率,而對其資源短缺、結構失衡、制度缺位及能力局限等問題則疏于指導。因此,高等教育評估常常采取“事后材料檢查”的形式,深入院校生產一線的深度評估則較少或流于形式。這導致高校及院系等疲于應付各類評估,陷入績效競爭甚至無效內卷,而內涵式發展能力卻沒有改進。

      反思:高等教育評價存在績效主義

      在由教育大國向強國轉變的建設過程中,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加快提升教育質量,進而增強社會服務能力,是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基本戰略,但在實踐中逐漸形成了規模化和效率至上的思維,其基本表現形式就是高等教育評價的績效主義傾向。

      績效主義強化結果導向,缺乏對辦學過程的重視。因此,高校評價往往更重視終結性評價、短期性評價,而發展性評價、長周期性評價不足。為了達到更高的績效目標,高校將績效分解為有限的、靜態的和彼此孤立的指標,致使生態性的辦學過程被肢解為碎片化的、意義貧瘠的辦學行為。

      在指標化辦學模式下,量化評價由于更便于指標的測量與比較,具有更直觀的效率驅動價值,從而被愈加強化。但量化評價在進一步分解辦學體系的同時,其內在的數量比較機制又進一步強化了高校的績效化辦學思維,弱化了質量意識。因為科研產出的績效相對便于測評,所以科研量化評價長期被視為高校進行質量治理的主要內容。

      科研量化評價與績效化管理相互強化,導致科研成果數量激增而質量不足。在“科研至上”思維的支配下,高校的教學與服務職能進一步弱化。可見,績效本身其實包含著對質量的要求,但績效主義則淡化了質量要求,片面追求規模與速度。這是當前評價與治理模式下高等教育質量面臨挑戰的重要根源。

      方向:高等教育評價須聚焦“高質量”

      基于以上事實及反思,筆者認為目前的高等教育評價改革應進行若干向度調整。

      首先是確立反映高等教育規律的評價觀。高等教育評價必須聚焦“高質量”關鍵詞,構建集中反映發展品質的評價體系,以高質量發展需求為導向,優化高等教育評價的精準服務功能,以個性化評價引導高校創新辦學,避免標準化、統一化評價模式限制特色、創新辦學。

      在這方面,應強化評價的服務性、發展性功能,充分發揮評價在一流學科建設和創新型人才培養中的診斷、導向、指導作用。同時,應以促進師生共同成長為歸宿,走進基層,觀照生產一線的真實需求。

      其次是提升政府的高等教育評價治理能力。應以政府為責任主體,推動實現“管辦評”分離,構建以高校自評為基礎、外部專業化評價為重要支持、政府強化評價治理的開放性評價體系。

      要提高評價的專業化水平,既要強化終身學習,端正教育評價觀,也要組建相關研究與實踐機構,建立專家型評價者隊伍。

      至于相關的高等教育評價結構,要加強督導與評價的融合,整合不同類型高等教育評價,適當減少督導和評價次數,精簡評價程序,增強評價的問題解決實效。

      再次,要實施以高校自評為基礎的協同機制。將高校自評作為高等教育評價體系的基礎,促進高校根據學校辦學基礎、發展規劃及存在的問題等,進行有針對性的評價和改革。

      高校應建立專門評價機構,負責日常辦學的質量評價。該機構應具有獨立性,并由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分管,以確保其評估職權有效實施。該機構既要明確專業機構定位,以發揮服務職能,也應具備研究功能,以提升評估隊伍和評價過程的專業化水平,并通過專業的校內發展報告,為學校決策和其他職能部門及院系發展提供數據參考。

      最后,強化高等教育評價的開放性特征。評價要全面反映國家戰略、科技進步及產業升級的要求,實施高校、行業企業及政府部門等多主體協同評價,確保高校主動探索產教融合、科教融匯的有效路徑,在服務實踐中作出實質性貢獻,為培養新質人才奠定“產科教一體化”基礎。

      在高校內部,還要建立基于學科融合交叉的新型共同體,接受超越單學科和傳統組織邊界的考核評估并獲得獨立支持,由此為交叉學科、新興學科建設奠定組織基礎,同時建立以學生跨學科學習為中心的新課程體系。

      此外,還要摒棄以水平鑒定、優質選拔為目的,以標準化、統一性評價為手段的評價傳統,強化發展性、增值性評價,為高校生產營造開放、自由的內外部環境。

      (作者系濟南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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