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江西發布該省牽頭15省進行未過評品種集采征求意見稿,11月2日前可書面反饋。
涉及的省份為:江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浙江、河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陜西、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5個品種如下表所示,包括罌粟堿、托烷司瓊、天麻素、神經節苷脂等

15省聯盟計劃將采用雙信封模式進行綜合評審。經濟技術標與商務標6:4開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牽頭15省聯盟采用雙信封模式進行綜合評審,經濟技術標與商務標權重為6:4,
報價最低的1家企業和綜合評審得分最高的1家企業的產品擬中選;如報價最低和綜合得分最高的為同一家企業,則只中選1家企業。
可以看出江西聯盟注重技術及價格的平衡,但更加側重技術標的評分作用。
經濟技術標以藥品名稱和醫保合并劑型為競價組,取各申報企業產品的最高的經濟技術標評分進行評審。得分從高到低排名。
經濟技術標得分大致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質量指標(69分):主要是產品質量層次,分為原研、過評、歐美日上市等6個方面,得分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供應保障指標(13分):根據配送率指標不同賦分;
綜合指標(18分):包括招采失信記錄、國采中選情況、市場占有情況、醫療機構覆蓋率、行業排名等幾個指標,得分不同。
可見,對于未過評品種的集采,質量層次還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原研、參比制劑和過評品種幾乎屬于傳統意義上的“”第一質量層次”,這與國家集采針對原研和過評品種,不區分質量層次還是有很大區別。
各品種首年約定采購量按以下規則確定:
1家企業中選的,取首年約定采購量基數的50%為首年約定采購量;
2家中選的,取首年約定采購量基數的75%為首年約定采購量,其中50%作為最低價中選企業的首年約定采購量,25%作為最高分中選企業的首年約定采購量。
15省聯盟集采與國采結果重疊時的處理方式
在采購周期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結果與本次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重疊時,如中選企業不同的,第一年可執行聯盟地區中選結果,第二年續約時再執行國家中選結果;如中選企業相同但價格不同的,取價格較低的中選結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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