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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里約之后國際環境公約走向何方?

    在新近閉幕的"里約+20"峰會上,國際環境公約的履約問題成為備受關注的議題。聯合國副秘書長、"里約+20"峰會秘書長沙祖康認為,里約峰會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不僅是因為我們談判后決定建立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而且我們還決定建立一個高級別論壇來監督履約情況"。 目前,國內關于國際環境條約遵約機制的研究不多,相關的研究文章較為少見。有必要加強對國際環境條約遵約機制的研究,在充分了解遵約機制的主要程序和制度的基礎上,避免成為不遵約案件中被起訴的對象,并利用遵約機制獲得更多的國際資金支持,降低我國在各項國際環境條約中的遵約成本。 國際環境法是國際法一個蓬勃發展的新興分支。20世紀70年代以來,有關國際環境保護的法律原則、規則和制度迅速發展,國際環境法逐漸成為國際法的一個新分支。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統計,國際社會迄今為止已制定270多項國際環境條約。 盡管國際環境條約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環境污染問題并沒有相應得到解決,......閱讀全文

    中國簽署SKA天文臺公約

    南非的MeerKAT射電望遠鏡是平方公里陣列的原型。圖片來源:南非射電天文學觀測組織  本報訊 平方公里陣列(SKA)是一個建造世界上最大射電望遠鏡的項目。如今,參與該項目的7個創始成員國于3月12日在意大利羅馬正式簽署了一項公約,建立一個政府間組織來監督該項目運行并正式批準其建設。  這個名為SK

    環保法庭“無米下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待完善

      據報載,云南省7家環保法庭成立兩年來審理過的環保公益訴訟案件廖廖。作為對以司法途徑保護環境的一種有力探索,環保法庭為什么會“無米下鍋”,其中的癥結何在?這一尷尬局面應該如何破解?  云南一些環保法庭的遭遇,并不是因為污染或破壞環境的行為少了,而是因為對污染或破壞環境的行為,很少有人去提起訴訟。面

    云南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云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問題解決途徑等,形成符合實際的鑒定評估管理和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到2020年,初步建立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

    全面推進和完善固定源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屆區域空氣質量管理國際研討會今日在京召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出席會議并致辭。  趙英民指出,近年來,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在空氣環境管理方面,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著力構建大氣污染防治的新機制,全面落實“大氣十條”,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

    環保制度變革才是環境拐點到來的必要條件

    周珂,中國人民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我國早在1979年就出臺了《環境保護法》。當時許多人認為條件不是特別成熟,力主出臺該法的中央領導同志提出了兩個基本原則――“有比沒有好”與“宜粗不宜細”。當時這兩個原則很有說服力,具有超前性。但30多年過去了,不論是經濟發展還是環

    國務院:建立環境管理和監測信息公開制度

      國務院日前發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  在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領域信用建設方面,《綱要》指出,要推進國家環境監測、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加強環保信用數據的采集和整理,實現環境保護工作業務協同和信

    “最嚴”生態保護制度:環境有價,損害必須擔責

      經過7省市兩年的試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于2018年1月1日起,進入全國試行的新階段。1月9日,環保部召開相關會議,就貫徹落實這項制度作出明確規定。圖片來源于網絡  干凈的水、清新的空氣是人類賴以生存最基本的兩個需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應該

    垂直管理:我國環境治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目前已有河北、上海、江蘇等12個省市提出了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申請,此項工作力爭2017年6月底前完成,到“十三五

    江蘇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記者獲悉,《江蘇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正式下發,標志著江蘇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據了解,江蘇省將以建立政策法規體系、完善技術支撐體系、開展典型案例實踐等為重點開展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示范、案例實踐,到2017年,初步構建責任明確、

    基本藥物目錄即將調整-藥企命運融入制度環境建設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使用部分)將進行調整和完善,力爭更好地適應基層用藥需求,并適時啟動制定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工作 。”在1月6日召開的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國家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  “所謂調整,應該包含三個層面的意思:不動、調出和調進。就基本藥物目錄而言,我個人覺得還是調進的比重

    廢舊手機成嚴重污染環境殺手回收制度亟待健全

    山寨手機沒落  眾人皆知的“山寨”一詞,最早源于深圳華強北商業街生產的低端手機。  作為亞洲最大的電子產品集散中心,這里曾云集了2000多家與手機相關的商鋪。 然而,曾經“一鋪難求”、租金驚人的華強北,如今正在經歷蕭條冷落的寒冬。                           

    加入《濕地公約》30年,中國表現如何?

    11月6日,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譚光明透露:中國近十年新增和修復濕地80多萬公頃,現有國際重要濕地64處,國家重要濕地29處,國際濕地城市13個,數量居世界第一。 當下,中國國際重要濕地數量世界第一 今年是中國加入《濕地公約》30年,此間

    《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生效公告

      《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生效公告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關于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汞公約》)。《汞公約》將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正式生效。  為貫徹落實《汞公約》,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6日起,禁止開采新的原

    全球首個汞減排公約獲通過

      控制汞污染勢在必行。   147個國家于1月19日對一項旨在限制汞的排出與釋放的條約達成了共識。各國與會代表終于在瑞士日內瓦結束了這項長達4年的談判——在經歷了一個通宵的會議后,最終的協議于當地時間1月19日上午7時出臺。這項名為《水俁公約》的條約將要求其締約國到2020年在某些類型的電池、熒

    北京市生態環境賠償制度實施方案損害生態環境無法修復

     《北京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出臺。《方案》提出,今年起在全市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力爭到2020年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方案》明確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促使賠償義務人對受損

    嘉興在浙江率先啟動污染源環境執法隨機抽查制度

      “A組,西部水務(嘉興)有限公司、嘉興市紅衛中佳表面處理有限公司;B組,日本電產科寶(浙江)有限公司、桐鄉市天地人工貿有限公司……”這是浙江省嘉興市環保局新年開展一次環境執法檢查的一幕。  與以住不同的是,此次分組執法檢查,是在嘉興市紀委駐市環保局紀檢部門、市環保聯合會成員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

    解讀: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就《管理辦法》的立法思路、主要內容和實施重點等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改變“保姆式”環境管理模式,進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中國環境報:近日環境保護部發布《管理辦法》,請介紹一下編制的背

    生態環境部:通過三項方案,建立環保督察制度

      傳達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情況通報,審議并原則通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2019-2020年推進雄安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生態環境部咨詢機構改革方案》以及“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和2019年工作安排  4月18日,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

    珠海建立環境管理新平臺-實行環保督查專員制度

      廣東省珠海市首批環境保護督查專員日前到珠海市環保局正式上崗,任期4個月,將直接參與制定生態環保決策、環境保護工作,以及環境突發事件處置和調查等工作。  首批專員由3名新提任的副處級領導干部擔任,分別來自珠海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管理工作部、海洋農業和水務局。據了解,安排新提拔副處級領導干部擔任環境

    如何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我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領域第一個國家層面的法規性文件。該《意見》的出臺,是我國創新市場機制深入推進環保工作的重要突破,為我國推進第三方治理探索提供了指引和規范,提高了污染減排的靈活性和效率水平,將會對激發社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出臺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全文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

    我國將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根據《方案》,2015年至2017年,選擇部分省份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從2018年開始,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到2020年,力爭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

    解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日益加重。一般而言,有3種模式來應對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帶來的環境問題。  第一種模式主要是以民法、刑法的適用為主,這種應對機制以司法權的行使為主導,通過民事賠償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等方式救濟受害人、懲罰污染者。但是傳統的民法和刑法手段往往偏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

    嚴格環境準入制度:長沙20家污染企業退出城區

      記者近日從湖南省長沙市環保局獲悉,根據長沙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2~2014年)安排,今年,全市20家污染企業將退出城區。   長沙市城區即將退出的20家污染企業包括芙蓉區的曾陽開電鍍廠等5家、天心區的李寧民電鍍廠等6家、雨花區的湖南立祥綱結構有限公司等5家、開福區的長沙市市政維護油料

    中國環境報時評:堅定不移推進生態環保制度改革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進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期,生態環保領域的改革加速推進,一系列重要政策制度陸續推出,為環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   生態環保領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生態環保制度改革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一項政治任務和責任擔當,也是破解當前生態環保領

    地下排污各方說法不一-環境檢查制度遭質疑

      濰坊地下排污事件暴露的不僅是“有沒有地下排污”的問題,還對國內生態保護與環境監察制度提出了疑問。   山東濰坊企業地下排污之謎尚未揭開,網上又驚現據傳出自當地環保部門的“緊急通知”。“通知”稱,央視《焦點訪談》欄目組已到濰坊暗訪調查,要求企業確保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各廠區不得將

    江蘇發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方案

      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江蘇又邁出堅實一步。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江蘇實施方案》),并向社會公開發布。  對照中辦、國辦早前發布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其他省市已出臺的實施方案,不難發現,作為國家此項改革

    中紀委調研環保責任追究制度-環境事故終身追責

      近日,中紀委監察部就環保責任追究制度啟動調研。   “調研的背景是,為了落實習近平總書記5月24日關于生態文明的講話。”一位知情人士對本報透露,這意味著國家正在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保障。   5月2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牢固樹立生態紅線的觀念

    環境有價,污染有責—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發,進一步強調了“污染擔責”的原則。業界分析,這只是建立和完善相關離制度體系的第一步,下一步還須從探索公眾參與的途徑與機制,完善跨區域賠償管理方法,明確損害認定和賠償責任的評估標準與方法等方面完善。圖拍來源于網絡  2017年12月18日,中辦和國辦印發了《

    全國首份研究生科研誠信公約發布

      “樹立誠信品質,恪守學術道德,弘揚誠信美德,勇擔社會責任……”在6日舉行的高校研究生科研誠信研討會上,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全國29所“985工程”高校的研究生代表莊嚴宣誓,并簽署了首份《中國研究生科研誠信公約》。  近年來,我國科研領域學術不端事件頻發,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引發科研誠信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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