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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0-10-14 08:49 原文鏈接: 王小凡:中國科學正處改革良機

    大多數科研人員以真正出成果為目的,不以拿到很多資源而自豪

      “我相信,大多數科研系統的行政管理人員是想把事情做好,但一些過時的制度、法規、政策妨礙了他們更好地為科學服務;大多數科研人員也愿意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以真正出成果為目的、不以拿到很多資源而自豪,因為他們都知道,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國家,真正重要的是在科研上作出成果。”

      王小凡是美國杜克大學藥理和分子癌癥系教授。今年9月初,在北京參加中國科學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的國際評估時,他讀到了9月3日出版的美國《科學》雜志的社論:《中國的科研文化》。作者施一公和饒毅分別是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生命科學院的教授、院長,文章談到了中國現行科研經費分配體制和科研文化的問題。

      這篇社論讓王小凡沉思:“我感覺國家目前科研經費管理中的問題,從歷史角度看,是在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模式轉變過程產生的。過去的科研經費都是按人頭撥下來的,后來逐漸改為以競爭為主的分配方式。因為發展得很快,許多原來的制度、政策、法規包括文化,都沒能跟得上。現在正好他們兩人提出了這個問題,也給我們大家一個機會,來挑明問題、找出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他認為,目前國內在科研項目經費的分配過程中競爭不是過少,而是過多,競爭的質量和效率沒有提高,反而降低。這導致國內的科研人員花費了過多精力在經費申請上。“經費分配全部搞成競爭并不是件好事,對于經過嚴格選拔脫穎而出的優秀人才,應該給他們適當的穩定支持,讓他們能安心地做研究。現在國家的科研經費在持續增加,正是改革經費分配思想、體制和方法的最好時機。”

      “我是做基礎研究的,希望在這方面提出一些具體建議,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讓關心這些問題的人們更多地參與討論,從而為進一步的改革找出新路子。”

    穩定支持與競爭:兩種經費分配制度應當并存

      在基礎研究方面,王小凡感到現在有些大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比如中國科學院的定位問題。如果國家覺得科學院在科研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就應該對科學院設定特殊政策:一方面應當對進入科學院的研究人員嚴格挑選、定期評估;另一方面則是在保證研究人員的質量后,就應該給予他們較高比例的固定支持,讓他們有更多時間投入到科學研究中去。因為現在的核心問題是低效的競爭太多了,科研人員需要花費太多的精力在經費申請上。在科學院,即使許多很好的研究所,全部科研經費的60%~80%都是通過競爭獲得的,這意味著所內研究人員花費在經費申請方面的時間精力是相當巨大的。再者,中科院研究人員過多參與競爭也讓高校的研究人員覺得不公平,因為作為國家隊,他們在研究的基礎設施方面已經有國家的額外支持。”

      他指出,如果在定位上科學院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為主,輔以與重大項目相關的自由探索,而大學以自由探索為主,那么,國家在科研經費分配的思路和方法上就該相應地有所不同。他認為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的經費分配體制可資借鑒。

      作為美國政府資助科學研究的部門之一,NIH的使命是探索生命本質和行為方面的基礎知識、預防治療各種疾病和殘障,NIH也是世界上從事生命科學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和資助機構之一。2010年,它的經費預算為312億美元,其中20%左右用于資助NIH內的24個研究機構。這些NIH的下設機構是通過直接撥款的方式獲得經費,不再需要到外面申請經費;另外80%的預算則是通過各種方式,資助全美國各大學、醫學院校、醫院等非政府科學家以及與國外研究機構合作的工作。

      王小凡說,NIH內的研究機構每年要寫出經費預算計劃,但不是去競爭。NIH內的6000多位政府研究人員也不需要寫具體的申請書,只是每4年會經過一次評估,如果研究做得不好,實驗室會縮減規模甚至被關掉。“當然,我不是建議國內完全學NIH這樣的做法。我的想法是,既然科學院招了許多很好的科研人員,為什么不給他們多一些固定支持,多讓他們投入到科學研究中去呢?”

      但是,如果設置固定經費,一個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會不會又出現“大鍋飯”的現象呢?

      “不會,”他說,“作為國家的研究主力,研究人員在進入科學院前是經過嚴格競爭和評估后挑選出來的,這個是前提,所以不會是‘大鍋飯’。很好的人留下來后,就應該給他們充足的支持,4~5年后再進行評估。我們已有這樣的模式,比如王曉東領導的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和蒲慕明領導的中科院上海神經科學研究所,國家給的固定經費比例相對較高。據說蒲慕明就要求所里的研究人員不要整天到外面申請經費,因為國家給的固定支持已經足夠每個實驗室專心做研究。”

      他建議在中國科學院實施改革:“科學院擁有目前國內最好的科學研究人員,沒有理由不給他們更多的穩定支持。穩定支持和競爭兩種經費分配方式并存,這不僅會促進科學院系統的科學研究,也可以促進科學院系統外大學、醫院等機構中的研究人員更好更公平地獲得研究經費。”

    大項目的“小型化”:競爭效率應提高

      以“973”項目為例,王小凡分析了目前大家忙于經費申請的另一個深層次原因。

      他說,現在一個“973”項目下面往往有十幾個甚至二三十個課題組,遍布全國好幾個地方,表面上是希望通過合作促進項目研究,但實際上大家聯合起來基本都是為了增強申請到經費的可能性。分錢成了主要目標,真正意義上的合作反而很少實踐。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王小凡分析,因為大型項目的總數比較少,申請成功的幾率非常低,而每個項目都有十幾個實驗室想申請,于是,為了減小競爭壓力,大家就聯合起來一起申請,把競爭對手拉進來,甚至將評委所在地方的研究人員也拉進來,造成一個項目下有一大堆人。這種情況帶來的后果就是即使申請到了大項目,真正分到每個人手中的錢也不夠用。大型項目被人為地“小型化”,而得到一個“973”項目資助的這些實驗室又必須再重新組合起來申請別的經費,這樣就扭曲了國家設立“973”項目的本意。

      王小凡的一個建議是,增加目前每一個立項的“973”項目的子課題數目,但每項的資助總額減少,同時規定只有限定個數的實驗室可以參與同一項課題。舉例來說,目前肺癌已經上升為造成癌癥死亡人數的首要病因,國家需要在肺癌研究領域加強基礎研究,這一項目的總額為4年資助2億元人民幣。按照目前的做法,有5個課題將得到資助,每一個課題的經費為4000萬元,但每一個課題的參與實驗室會多達十幾二十個。如果把資助的課題數目增加一倍,資助時間延長為5年,同時規定每個課題下的實驗室的數目只能為兩到3個,則對于各個研究組來說,競爭到經費的幾率更大。不僅如此,一旦得到資助,每個實驗室可獲得每年150萬至200萬元的支持,獲得這樣支持的實驗室在一般情況下已不需要申請國家的其他資助項目。

      他還提出另一個建議:借鑒霍華德·休斯醫學研究所模式,國家拿出一部分經費在全國范圍內通過公平競爭和嚴格評審,挑選出100個最優秀的實驗室作為試點,以5年為期限,每年為每個實驗室提供150萬~200萬元的經費。而這些實驗室也不得再去申請其他經費,參與這項計劃的實驗室5年后再評估,評估合格后還可以繼續競聘。

      霍華德·休斯醫學研究所(HHMI)是美國的一個非營利性醫學研究所,也是規模最大的私人資金資助生物和醫學研究的組織之一,擁有資金120億美元。研究所最著名的項目是設立HHMI研究員,HHMI研究員是在全美范圍內通過嚴格競爭選拔出來的學術佼佼者,一旦獲選,在未來5年里,每位研究員每年大約獲得100萬美元的研究經費,支持其集中精力做創新性高但風險大的工作,而不必為研究經費分心。目前約有350位HHMI研究員,包括13位諾貝爾獎獲得者、141位美國科學院院士以及許多才華橫溢的學術新星,其中就有華裔學者王曉東、許田、莊曉威、韓岷、駱利群等。

      霍華德·休斯醫學研究所設立HHMI研究員項目是基于這樣的認識:如果獲得經費、時間和自由來從事挑戰性研究,那么,有天賦、獻身精神和想象力的科學家在生物領域所作出的基礎性發現將有益于人類健康。

      “如果全國有100個優秀的實驗室在一定時間內擁有了固定的經費來源,可以從體制上減少很多低效競爭。現在國內科研經費分配方面的嚴重問題不是額度不夠,而是分配不合理。實際上好多研究人員都不想在經費申請上花這個功夫,但沒有辦法。你參與我、我參與你,合起來去申請大項目。實際上每次每個實驗室分到的經費都是非常有限的,要多次參與經費申請才夠用。這樣的競爭太多,自然會造成人際關系的復雜。這是目前科研管理上的大問題。”

    立項評審中的利益沖突:管理制度當嚴格

      施一公和饒毅在文章中指出,中國政府近年來投入的研究經費以每年超過20%的比例增加,本應該讓中國在科學研究領域取得真正突出的進步,但現實中,研究經費分配中的問題卻減緩了中國潛在的創新步伐,這些問題部分歸結于體制,部分歸結于文化。他們特別指出了政府部門的大型科研項目在立項、申請和評審中的問題。

      從2008年開始,王小凡組織、參與了對中國科學院8個研究所的國際評估。他說:“我認為,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科學的進步是主流。在對中科院的8個研究所進行評估后,我的感覺是中國科研力量上升很快,許多科研人員作出了很好的結果。從總的經費分配上講,很多該拿到經費的人也拿到了,這是實情。當然,這中間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認為應該從根本上找出原因,先改制度,再改過程。”

      立項和評審過程的公正性和專業性是科研經費管理中的關鍵。他指出,在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立項上,參與立項的人一定要遵守回避制度。他以美國在類似問題上的制度舉例:“在美國,如果你參與了立項,那么你就不能再參加項目申請。不僅如此,你的導師、學生和3年內合作發表過文章的合作者也都不得申請。對于參與立項和評審的專家,還需要簽訂一個保證協議,確保沒有利益沖突。這些制度還有嚴格的后續監控措施。參與了立項又讓自己的人去申請,這是大家極為反感的事。”

      這樣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如果某個領域的專家比較少,參與立項就不得再申請該項目,那么這個項目可能就沒有最好的研究團隊做了。“人少了以后確實有這個問題,對這個問題,解決辦法就是讓國外專家參與立項。其他科研人員相對較少的國家也有類似的問題,我也常常參與加拿大、荷蘭以及以色列等國家的基金評審。”

      在立項評審問題上,他講到了一個基本事實:盡管多年來,許多華裔科學家和外國專家經常到中國參加各種學術活動,但在國家重大項目如“973”或“863”的立項中,基本沒有國際專家的參與。他表示:“現在時機成熟了,華人科學家現在夠多了,他們在美國做得很好,在自己的領域也很活躍。我們在國外積累了這么多人才,可以在這方面為國家服務。當然,請華裔科學家,也要保證他們在國內沒有相關的利益沖突。”

      王小凡強調,科學界的誠實信用需要有效的管理制度來支持。只有建立起嚴格的管理制度,處罰不誠信的行為、鼓勵誠信的行為,才能營造出好的氛圍。無論在美國還是中國,在科研經費評審中都有個別不公正的現象。比如,為了支持自己的利益相關人,硬把大家都認為確實非常優秀的人或項目的分數打得很低。

      “評審人起碼要公正,不能亂來。所以,經費管理部門在聘請評審專家時應該有試用期,并為之建立檔案,不合適的人就不再聘請為評審專家。在評審開始前,每個評審專家需要在保證協議上簽字,聲明自己是否與被評審項目、被評審人有利益關系,有利益沖突的人一定要回避。如果隱瞞利益關系并被查實,管理部門應作出相應的處理,例如在規定年限內不允許該評審專家再參與評審工作。這樣用一套系統來約束和規范評審人會比較有效。”

      “對評審人員,一方面要加強利益沖突和公正性的監管,另一方面不要迷信包括院士在內的大專家,不是所有的大專家都精通所有的事情,不是所有的評審都是院士越多越好。”他講述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王志珍的一個故事。曾經有三四次,王志珍被邀請擔任一些大項目的評委,當她發現所評審的領域與自己的研究方向偏得太遠時,她說:“我沒法公正地評審,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些領域。”她謝絕了這些邀請。

      王小凡說:“我希望我們的許多院士和高層專家都能吸取這樣的經驗,不真懂就不要摻和。否則,自己會非常勞累卻沒有為國家做好事。”

      不僅對于參與立項、評審的專家應有制度約束,對參與這個過程的行政工作人員也要有嚴格的保密制度。比如說,對泄密者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甚至開除公職。其實在這一方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已經有較好的規定和措施。他說:“這些制度措施應該在各種科研項目中都予以公示,我們應盡量保證制度和執行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這會讓大家明白,雖然在任何社會都有人情因素,但國家會通過制度盡量減少這種因素的影響。”

      “經費的分配機制更要與運用、管理和評估聯系在一起。這樣具體做起來,我們就可以改變一些不正常的現象。如果我們把這些事情理順了,大部分人都會按規矩辦事,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學研究上,出更多更好的成果。”

      借現在大家都在關注這一問題的機會,他建議以國家名義組建一個比較高層的專家委員會,吸收海外專家參與,推動國內現行經費管理制度的改革。“為什么要從高層來做呢?因為這不是一個部委的事。很多問題都需要高層統籌解決。”

      王小凡最后指出,從國家的角度來講,國家資助科學事業、管理科研經費的最終目的,是把經費分配給最好的人,做對國家、對人類最有益的研究。現在國家大幅提高科研經費投入的額度,正是改革的良好契機,可以用增加的部分先做試點。

      王小凡認為,只要堅定改革、統籌規劃,中國的科研經費制度是完全有希望做到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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