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與思:堵住貪污高校科研經費的漏洞
近幾年,一些著名高校的科研人員騙取、套取科研經費案件時有發生,涉案數目動輒數十萬元。貪污案件出現在被譽為“象牙塔”、思想高地的大學里,發人深思。 這一亂象的原因何在?一方面是相關制度不夠健全,比如,經費到達科研單位不及時,甚至滯后太多,高校科研人員只得先墊付,在墊付與實際支付的時間差、額度差之間,出現了一定的“縫隙”;另一方面,在經濟利益誘惑面前,一些高級知識分子“免疫力”下降,以至于私欲膨脹、見利忘義,犯了比較低級的錯誤。 怎樣堵住這個漏洞?人是關鍵因素,如果科研人員不想貪污,應該是上策,這當然需要高校營造良好氛圍,既包括無形的風氣,還包括提高其待遇等顯性的條件;更需要科研人員自身加強修養,提升精神境界,存公心而去私欲。同時,從科研人員不敢、不能貪污的制度建設入手,扎密、扎緊有關制度的籠子,引導科研人員上軌道,遵守制度的約束,按規矩辦事,發揮制度管人的作用,也應該是有效之策。 不讓高校科研經費跑冒滴漏,既可以成全國......閱讀全文
行與思:堵住貪污高校科研經費的漏洞
近幾年,一些著名高校的科研人員騙取、套取科研經費案件時有發生,涉案數目動輒數十萬元。貪污案件出現在被譽為“象牙塔”、思想高地的大學里,發人深思。 這一亂象的原因何在?一方面是相關制度不夠健全,比如,經費到達科研單位不及時,甚至滯后太多,高校科研人員只得先墊付,在墊付與實際支付的時間差、額度差
劉良云:科研經費管理逼出的“貪污”教授,惋惜!
前段時間“北師大一教授涉嫌騙取科研經費被以貪污罪判刑11年”事件給科研人員、特別是高校老師應該帶來極大沖擊。 張立新教授從事微波遙感研究,是定量遙感同行,不算太熟悉,但也有很多接觸和了解。從我的了解,張立新教授就是一個普通教授,待人周全、親和,教書、科研、養家糊口,與貪污犯似乎一丁點不粘。
聚焦復旦大學動物實驗室科研經費貪污案
4月上旬,上海一中院第五法庭舉行的一場庭審,在科技界引起了廣泛關注,因為被告席坐的是復旦大學醫學院動物實驗室原主任敖紅和原副主任黃愛民。 敖紅和黃愛民利用職務之便,承接動物實驗服務項目,并通過虛假發票報銷的方式,私吞項目收益147萬元,最終兩人被判犯貪污罪,分別獲刑10年和12年。一時間,該
科技部:嚴查貪污侵占挪用虛報冒領科研經費等問題
近日,科技部召開“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黨課報告會,科技部黨組成員、駐部紀檢組組長郭向遠以“守紀律、講規矩、強黨性”為主題,為部系統全體黨員干部講黨課。 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堅決杜絕七個“有之”和五個“比如”現象發生,堅決做到
北京一高校學院領導貪污38萬元科研經費獲刑
北京物資學院外國語言與文化學院原院長吳尚義簽訂虛假合同,套取科研經費38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三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吳尚義有期徒刑3半年,罰金20萬元。 ■案情 簽虛假合同套現科研經費 現年60歲的吳尚義,原系北京物資學院外國語言與文化學院院長。 通州法院的判決書顯示
貪污科研經費3756萬余元-“最年輕院士”李寧案判了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同案被告人張磊貪污一案,對被告人李寧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被告人張磊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貪污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
貪污科研經費-中國石油大學一教授獲刑11年半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王新海利用擔任科研項目負責人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通過虛報勞務費等方式騙取科研經費共計576萬余元,并將其中320余萬元攬入個人腰包。此外,為承接科研項目,他還行賄50萬元。一審因貪污罪和行賄罪獲刑11年半并處罰金200萬元后,王新海提起上訴。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高院終審
浙大教授陳英旭因貪污近千萬元科研經費被判十年
1月7日下午兩點半,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對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進行宣判,認定其貪污945萬余元,以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20萬元。 2013年7月,中國青年報獨家報道了陳英旭涉嫌貪污科研經費被審判的情況(詳見2013年7月29日《億元課題經費被控貪污
最高檢:審慎辦理涉科研經費案-附十大案件盤點
??整理|一言 郁竹 1月10日至11日,第十五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在京召開。 會議指出,依法審慎辦理涉科研經費案件,對經費使用不規范的,甄別有無非法占有目的,可不作犯罪處理的移交追究違規責任,促進科研經費有效、科學管理。 最高檢同時強調,從嚴把握刑事追訴標準,切防把一般違法、違反財經紀律
科技領域腐敗有趨重苗頭-投入以各種名目流進個人腰包
日前,浙江大學原副校長禇健因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行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犯罪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禇健以及中國工程院原院士李寧、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等人的紛紛落馬引起了公眾對科研腐敗的關注。最高檢2月11日通報了查辦科技領域職務犯罪的相關情況,顯示科技經
貪污50萬割一耳朵
一、事由 3月15日晚我在某地假日酒店看《鳳凰衛視》,有個辯論節目:《貪污50萬元判死刑》。據《鳳凰衛視》說,今年兩會有位劉代表的提案是《貪污50萬元判死刑》被網民評為最佳提案。《鳳凰衛視》就這個提案由主持人邀請3位知名學者說自己的看法,同時介紹不同網友的意見。 今天是17日,印象中持贊成的
教育部公布4起科研經費使用違規違紀典型案件
在近期召開的直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情況第二批專項檢查動員部署會上,教育部通報了4起科研經費使用違規違紀典型案件,并對即將開展的專項檢查工作進行部署。 此次通報的4起典型案件是:浙江大學原教授陳英旭將科研經費劃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貪污945萬余元,被判刑10年;北京郵電大學原教授宋茂強借用他人身份證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案一審宣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同案被告人張磊貪污一案,對被告人李寧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被告人張磊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貪污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
教育部發布工作要點-嚴查高校挪用科研經費等
教育部今日(1月24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2014年工作要點明確,嚴肅查處高校挪用、貪污科研經費的違紀違法案件。進一步清理規范高考加分。 要點指出,切實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嚴肅查處高校挪用、貪污科研經費的違紀違法案件。進一步清理規范高考加分。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范圍,加大高校財務信息
高校科研經費腐敗-儀器采購成大黑洞
“如不盡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筆科研經費的教授群體可能淪為新的腐敗高發人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一位檢察官日前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發出警示。 中國青年報近日推出“窮教授VS富教授”系列報道與討論后,得到了讀者的積極響應,不少讀者提出,問題不在于教授的窮富,而是窮富的原因,富教授致
光明日報:對糟蹋科研經費的要用重典
據《中國青年報》7月29日報道,今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前院長陳英旭涉嫌貪污案。陳英旭被控授意其博士生以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 對于陳英旭案,學術圈外人都感到震驚
歷時5年的貪污案判了-李寧院士倒賣病毒所實驗動物
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1月3日,該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同案被告人張磊貪污一案,對被告人李寧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被告人張磊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貪污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有部分媒
光明日報:用法律堵住科研經費管理漏洞
科研機構和工作者的頭上應該時刻懸著一把法律之劍,讓那些非法使用國家科研經費的人受到法律的嚴懲。唯其如此,才能讓寶貴的科研經費“好鋼用在刀刃上”。 據媒體報道,全國政協的一份統計材料顯示,2013年,全國公共財政科技支出超過5000億元,而1978年這一數據僅為52億多元——不到40年,我國的
教育部專項檢查高校科研經費-通報7種違規形式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組織召開直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情況第二批專項檢查動員部署會。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從檢查、巡視和辦案的情況總結了科研經費使用違規違紀的7種主要表現形式,并深入剖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 教育部黨組高度重視直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黨組書記、
套取科研經費-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受審
虛報勞務費領空餉,虛開發票套取科研經費……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天然氣工程學院教授王新海將自己能夠運作的科研經費進行了最大限度“開發”,從2009年到2015年案發,王新海單獨或伙同他人,共計套取科研經費共計576萬余元,其中323萬余元被其據為己有。不僅如此,為感謝老同學在調動工作和獲取項目
中科院“準院士”涉嫌貪污百萬受審
原本是中科院院士熱門人選的段振豪,卻因發妻在網上爆料其包養情人而陷入“捐精門”事件,隨后,又被單位查出涉嫌將科研經費中飽私囊。2月13日上午,52歲的段振豪因涉嫌貪污100余萬元在北京市一中院接受審理。身著號服、戴黑框眼鏡的段振豪被帶到法庭門口等候庭審 “2004年,他們夫妻在一個餐廳里看
“危險”的科研經費
科研不端行為,集中發生在項目申請階段,發生比例約為80%。科研不端行為包括信息弄虛作假、重復發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違反評審規定等幾種情況。 “人品太差,做出這樣的事情很惡心。”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庭審時這樣評價自己的索賄行為。幾天來,這句話被媒體廣為傳播,同時,張曙
環保局小科員能貪污多少錢?
身為西城區環保局煤改電管理中心一名小科員,王某利用負責西城區煤改電居民低谷電補貼核算、發放的職務便利,伙同公司經理武某騙取煤改電補貼款1140余萬元。《法制晚報》記者獲悉,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0萬元;判處武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0萬元。 煤改電管理中
蔣高明:科學經費該怎么花
不久前,科研經費使用中存在的腐敗問題,再次被媒體曝光。某高校科學家貪污巨額科研經費,被依法懲治。其實,科研經費中的腐敗問題出現多年了,有些早已成為“潛規則”。 據報道,江南某大學教授被指控授意其博士生,陸續以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
最高檢發布意見:創新研發設備資金一般不予查扣凍結
最高檢日前發布意見,強調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意見指出,對于科研單位用于科技創新、產品研發的設備、資金和技術資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凍結。 最高檢1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的意見》的主要內容。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介紹,意見分五部分
科研經費需要捍衛
經費削減阻礙發展創新;科學家積極行動尤為重要 11月26日出版的《科學》雜志刊登社論——《保護美國科研資助》(Protect U.S. Science Funding),討論科研經費削減的影響以及科學家應起到的作用。以下為文章主要內容: 當前的經濟形勢使得美國政府在考慮如何進行一次大的
因判貪污罪,中國工程院撤銷李寧(農業學部)院士資格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1月11日,中國工程院發布關于撤銷李寧(農業學部)院士稱號的決定,根據2020年12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寧貪污罪的判決意見和中國工程院相關規定,經中國工程院主席團審查確認,決定自2020年12月8日起撤銷李寧(農業學部)中國工程院院士稱號。
深圳信息學院招生辦主任套取科研經費16萬自用
金羊網訊 記者沈婷婷報道:8月10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被告人劉孫東在任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主任(副處級)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學校科研經費16萬余元并歸于自己使用。同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0.5萬元。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
把科研項目當“圈錢”工具只會身敗名裂
近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授王新海,因涉嫌貪污罪和行賄罪走上法庭受審。他利用擔任科研項目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套取科研經費共計576萬元。王新海案的審理,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全面從嚴治黨沒有盲區、正風肅紀沒有禁區,把科研項目當“圈錢”工具只會身敗名裂。 靠行賄拿科研項目,通過虛構